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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下达2023年温州市应急管理宣传活动经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01浏览次数:来源:温州市财政局字体:[ ]

温财资环〔2023〕34号

各有关县(市、区)财政局、应急管理局:

根据《温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温安委〔2020〕19号)和《温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温州市应急(安全)宣传教育体验馆运营补助办法〉的通知》,结合市应急局考核情况,现下达对温州永嘉县桥头镇应急(安全)宣传教育体验馆(育才学生综合实践基地)等13家应急宣教体验馆应急管理宣传活动经费,共计26万元,并相应增加你县(市、区)2023年度“2240199 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预算指标(具体补助金额详见附件)。

应急管理宣传活动经费主要用于安全宣传教育相关工作支出,不得用于发放单位个人奖励。请各财政部门切实加强补助资金绩效管理,及时拨付补助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联系人:胡程辉,联系电话:0577-88962795)


附件:1.2023年度温州市应急管理宣传活动经费分配表.wps

           2.2023年度温州市应急管理宣传活动经费明细表.wps

           3.项目支出预期绩效目标申报表(2023年度).wps


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1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