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新歌,温州中源立德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部门经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温州市第二期会计领军人才、浙江省注册会计师行业 资产评估行业“百名青年人才”、温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业务指导(专家)委员会副主任、温州市财政局“会计税务专家服务团”成员、浙江工贸技术学院管理学院兼课教师、温州职业技术学院财会系会计专业校外导师。2016年起担任中源立德所党支部纪检委员,多次被温州市财政局和温州市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评为优秀党员。 缘起: 我从大学毕业后一直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破产清算的相关工作,不知不觉已有十一个年头。走上审计这条道路是受我爷爷的影响,我爷爷是温州会计界资深的老前辈,我上大学时就立志要成为一名注册会计师,经过不懈的努力,在参加工作两年后考取了注册会计师资格,并于2013年3月经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批准成为一名执业的注册会计师。 2014年初是我工作的一个转折点,有幸加入了刚刚由温州中源会计师事务所和温州立德会计师事务所强强联合而成的温州中源立德会计师事务所。中源立德所是温州唯一一家具有省级破产管理人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我加入之后有幸得到了破产领域资深专家且具有个人破产管理人资格的刘旭海主任的指导和培养,从事破产管理人工作,使我迈上了更广阔的平台。当时温州的经济处在担保链断裂的危机中,符合破产条件的企业逐渐增多,温州地区法院受理的企业破产案件数量也远多于其他地方,而企业破产法赋予了破产管理人作为处置破产企业主体的功能,破产管理人事业正在蓬勃发展。企业破产法是市场经济最为重要的基础法律之一,也是衡量市场经济法制与营商环境是否完善的标志,包括破产清算、和解、重整3套程序且可依法转换,是帮助真正陷入困境企业“涅槃重生”,促使失败和“僵尸企业”规范退出市场。是市场优胜劣汰规律的体现,也是对资源的优化配置之法。 历程: 2014年以来,我担任破产管理人的案件共46件,法院委托的会计司法鉴定审计项目6件,公开发表了多篇有关企业破产有关内容的文章。我在破产工作领域取得的所有成绩都是建立在中源立德所赋予的平台之上,正是有这样优质平台的支持,才使我有机会担任许多重大案件的破产管理人。2014年5月,中源立德所通过竞聘方式招募成为绍兴地区明辉系公司案件的破产管理人,我作为管理人团队成员参与办案,这是浙江省第一例以公开竞聘方式招募的破产管理人案件,该机制一直延续至今,中源立德所也屡次竞标成为管理人,成功办理了10余起案件。2016年初,温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应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邀请前往泉州交流破产管理人经验,协会中的省级管理人也有机会竞聘担任当地破产企业的管理人,我有幸跟随刘旭海主任代表中源立德所一同参加了这个跨省活动,这是我第一次有机会在省外担任破产管理人的工作,当时我常驻在泉州办理相关案件,经常穿梭在温州和泉州两地,现在回忆起来真是段难忘的宝贵经历。2018 年我担任了玉环市大型制造业企业浙江九隆机械有限公司重整案件的破产管理人,该案件也是当地政府十分重视的破产重整重点案件。2020年是难忘的一年,中源立德所通过激烈的竞标程序成为上市公司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母公司华仪集团有限公司的破产重整案件管理人,这也是我首次参与上市公司业务的破产案件,我被温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评为2020年度业务开拓奖。在中源立德所破产管理人团队的共同努力下,截止2021年1月中源立德所办理破产案件数量达132件,在全市62家破产管理人中排名第5位,在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履职评价中被评选为2019年度优秀管理人。 2019年9月我被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聘任为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工作咨询志愿者,为温州中院发布的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实施意见进行宣传和探索,实施意见是对解决个人债务的有益尝试,也是对目前企业破产法的有益补充,我在实践中探索并已担任了2件个债案件的管理人。从《浙江法院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工作指引》到《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的推出和生效,个人破产制度在我国正呼之欲出,我会继续在个人破产领域不断开拓进取,为更多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探索解决债务的合法途径。 我在实践工作中也不断总结以往经验,提升自己的理论水平,自2015年在浙江注册会计师杂志上发表了《以会计师事务所的角度探讨破产管理人的职能》的文章起,至今共公开发表了6篇有关企业破产有关内容的文章,并相继参加在瑞安、绍兴、温州市区举行的中国破产法论坛,及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多次举办的破产管理人研讨会,相关论文也入选了各论坛和研讨会的论文集,这使我有机会与全省乃至全国破产界的专家、同仁交流经验心得,拓宽了我的视野。2020年11月我有幸担任由中源立德所举办的第六期温州市破产沙龙的主持人,此次沙龙的成功举办让更多的律师界同仁们对会计和税收知识有更深入的了解,也让会所同仁们对破产模式下的财税知识有了更深入的领悟。 感悟: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这句话非常切合破产清算工作的内涵,我认为破产管理人不仅要熟知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知识,还要有与时俱进的自学能力,具有担当和开拓进取的精神。办理破产案件的过程是艰辛的,面对一些复杂的破产案件往往都需要几年的时间去办结,但办案的经历使自己得到了锻炼和成长,当案件完结时感到所有的付出都是值得的。办理破产案件不仅运用到自身财务、审计方面的专业知识,而且要具有较高的法律素养,懂得撰写法律文书,制作相关人员的谈话笔录,审查债权,懂得出庭应诉的技能,尤其考验沟通、协调能力,会安抚债权人和债务人的情绪。在这几年担任管理人的经历中最令我难忘的是在一个案件中,面对对方提起的上千万元标的额的债权确认之诉,我通过精心的准备,撰写民事答辩状和列举详实的证据清单,并作为唯一的诉讼代表人参加法庭应诉,在庭审中充分阐述了我方的观点和理由,最终法院的一、二审判决都驳回了对方的诉请。 今年是建党一百周年的好日子,希望自己在担任破产管理人这条路上披荆斩棘,不断地自我提升和完善,以更加出色的成绩来迎接这一伟大时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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