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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某一级渔港工程结算审核

发布日期:2023-05-15浏览次数:来源:温州市财政局字体:[ ]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特点

温州市某一级渔港建设项目位于浙江东南沿海北麂列岛。本项目主要包括:

(1)新建防波堤698米,其中北防波堤287米(原初步设计为285米)、南防波堤408米(原初步设计为413米),在南、北堤头各设灯桩一座。南北防波堤工程建成后,形成渔港水域面积18万㎡,在100年一遇设计水位和波浪组合条件下,港内有效掩护面积(Hs≦1.0m)约9万㎡,可满足渔港300艘渔船停泊要求。

(2)港内道路总长度1.854Km,其中新建港内道路1250米,后期新增980米开拓道路,包括新建护岸、路基、路面、排水及桥涵;老路改建或加固约604米,包括新建护岸、路基、路面、排水及老护岸加固、老路面改建等。

(3)新建管理用房,建筑层数为三层,层高均为3.6米,建筑面积796.3㎡。

本工程2011年3月24日签订施工合同,合同金额11660.95万元,合同工期48个月;2015年11月10日进行交工验收,工程质量合格,同意交付使用。

本工程的特点一是投资金额较大;二是工程复杂且专业内容多,其中南北防波堤水下爆破挤淤施工作业、护岸工程沿海岸线施工战线长且有水下施工;三是开工到结算时间跨度长;四是变更内容多且多次变更非常复杂。

二、审核思路及做法

温州市财政项目预算审核中心接受审核任务后,研究制定了相应的审核思路和做法。

1、确定总体目标

一是按时保质地完成结算审核,准确确定结算造价;二是通过与类似工程造价指标的分析,评价工程各项专业内容的造价水平,为有关部门今后的工作决策提供有用的参考意见,三是根据结算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关于在招标、签约及整个施工管理过程中需要加强改进的内容和建议。

2、审核原则:守法、客观、科学、规范。

3、工作思路及做法

3.1审核前期准备阶段

(1)资料接收与检查,办理签收手续。

(2)确定结算审核人员。

(3)制定结算审核实施方案:应包括审核程序、审核时间安排、专业内容等。

(4)了解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重要情况和重点内容。

3.2审核实施阶段

(1)仔细研读相关资料及条款

审查资料相互之间的关联性。招投标文件、合同、补充协议、竣工图纸及现场签证是一个完整的资料体系,互为补充,若有矛盾,需对资料表达的内容的真实性认真辨别澄清,力求实事求是。

如本工程结算中涉及到工期延误奖励,施工单位根据监理确认的“延长工期报审表”的天数计算的,其中属于异常气候条件延长工期中的“大风”、“大雾”’等与约定的标准不符,查阅监理、施工日志的记录,施工单位附件中认为天气异常所发生的时间当天实际是都在施工的。

(2)工程量的计量审核

主要是审查工程量是否存在漏算、重算和错算,要抓住重点详细计算和核对,对有疑问或进一步勘察现场取证才能确定的,将问题记录下,等勘察现场阶段中重点落实;还要仔细分析内容是否与工程量清单编制口径的统一,有无重复计算。

(3)签证审核

审核其规范性,一是要查看是谁签的,只有合同指定的现场代表签字的文件才具有法律效力,才是有效的签证。二是签证只是表明现场实际发生的事实,该不该另外计费合不合理要根据合同具体确定。

(4)材料价及规费措施费的审核。

材料价格的取定及计算是否正确。对工程造价的影响是很大的,在工程结算审核中不容忽视。如本工程根据合同,钢筋、水泥、柴油、火工材料价格浮动幅度超过正负8%时,超过部分进行调整,施工单位结算书中未计算材料动态调差,此部分减少造价138.59万元。

(5)勘察现场

由项目负责人组织勘查现场,对前期初步审核阶段留下的疑问逐一核实清楚,并核查实际的施工范围、内容、工艺,技术措施是否与递交的资料及投标文件一致,不一致的及时记录并取证。

(6)完成内部三级复核

根据审核中心专门开发的审核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内部三级复核,该流程按分级授权设置,每一步骤完成才能进入下一道程序。对于复核人员与初审人员意见不一致的,审核中心组织重大问题讨论,形成集体意见。

(7)量价核对

双方应按步骤完成工程量的核对,价格组成及取费的核定,签证的核定,争议问题记录上报讨论。本工程诸如“爆破挤淤填石、爆破排淤”争议较大的问题,列出争议问题清单并注明双方争议的原因及各自依据,由审核中心项目联系人安排三方合议会议。

(8)三方合议会议

三方合议会议主要目的是解决前期工作中遗留争议问题。参加单位:审核中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视争议的具体问题邀请了勘察设计、监理单位相关人员参加。

根据安排,审核中心于2016年11月14日组织三方合议会议,主要讨论爆破挤淤填石、爆破排淤水下海损、预留沉降、扭王字块的数量、032#联系单关于石料场增加剥离山皮土、工期延误等问题。

(9)出具工程结算审核报告

设置专门章节对送审价与定案价、合同价与定案价之间进行对比分析,对结算出现问题的重点批露及合理化建议。

三、审核的重点难点应对措施

1、隐蔽部位的不确定性

南、北防波堤造价占整个工程造价的84%,其中的爆破挤淤填石、爆破排淤量及爆破后清淤量的造价各自占南北防波堤造价的31%、45%,对整个工程造价影响较大,且为水下作业,采用探地雷达检测的断面测量,施工单位计算断面中将超深以及施工工艺引起的增加工程量合并在断面中计算,形成的最终断面经监理单位确认。

按相关的计算规则要求“除非另有规定,所有的工程量均为按施工图纸尺寸计算的净工程量,它不包括超深、超宽、损耗、施工期回淤和沉降等工程数量”,故回淤和沉降等工程数量已经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不应另行计量,此部分南、北防波堤共计核减165.39万元

2、资料的不规范性

有些签证已经有建设单位与监理的签字,但涉及内容却无从查证,或者签证数量不便核查,或签字时表达不清楚引起歧义的等等诸多因为不规范资料问题。此类问题,因为有建设单位与监理的签字,有一定的法律依据,不能完全断定是否有效或无效。要分几种情况分别处理:

(1)内容属实,但数量有误的,以实际测量数据为准,对签证单进行更正;

(2)内容重复或无其他资料佐证的,或者仅有隐蔽记录的资料均可不予确认,除非能够进一步提供资料加以证明;

(3)无设计变更通知单,仅有签证单说明对图纸某处某地增加或加大相应设计的不予确认,以设计单位的正式的变更单或技术核定单为准(也要设计单位签字盖章);

(4)其他没有发表意见仅有签字的签证单需要进一步求证原义。

3、关于工期奖罚条款的执行

根据合同约定逾期交工有四个时间节点:1、北防波堤爆填堤心石、外侧护坡工程在2011.7.31日交工;2、港内道路路基工程在2012.7.31日交工;3、南防波堤爆填堤心石、外侧护坡工程在2013.7.31日交工;4、全部工程在2015.2.28日交工。约定逾期违约金5000元/天,提前奖励是3000元/天,上述各时间节点违约与奖励是单独计算的,报送结算书申报工期奖励共156.3万元。

报送资料中属于异常气候条件延长工期中的“大风”、“阴雨”、“大雾”’等与约定的标准不符,侧面查阅监理、施工日志,所发生的时间当天均在施工;另外时间节点2的“港内道路路基工程”监理核定实际开工在2012年2月1日(核定实际交工在2013年4月25日,这样计算工期为450天,与原合同约定519天对比提前69天),但查阅2011年7月26日会议纪要显示进场以来完成工程情况“K0+00-K0+050段施工爆破完成约650立方米,K0+050-K0+090段土石方回填完成约5000立方米”,则时间节点2工期计算则延误121天。同理时间节点3在约定交工时间点,在监理日志上都显示都没有完成,还有水抛填石工作在做,故判断其前3个节点并未提前,经过协商会议确定按计算总工期考虑奖励,此部分核减148.8万元。

4、合法性判断与合理性分析:根据结算的相关资料对工程变更联系单的内容进行判断,是否属于应该合同等计价依据规定应该计算的内容,有没有隐含在报价中,或者属于乙方应该承担的风险而重复计算的,如有应该提出来进一步论证探讨其合法性。合理性分析:确定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方式,以及可能由此引起造价连锁反应的相关内容的处理方式,确保造价变更计算的合理性。如35#联系单南北堤胸墙外侧缝隙增加3t扭王字块预制安装,在工程设计与施工方案中都没有要求,联系单上设计单位也是“技术上同意胸墙外侧缝隙采用3t扭王字块填塞”,另外查此变更涉及的前后时间,施工单位并未就此变更增加内容而另行单独赶制,最后综合总体的预制数量及扭王字块安放密度等情况,此联系单给予核减处理,核减金额 53.45万元  。

四、审核结果及成效

本工程合同金额11660.95万元,送审金额为12002.74万元,审定金额为10963.71万元 ,核减金额为1135.6万元,核增金额为96.57万元,净核减金额为1039.03万元,总价净核减率为8.66%。各项明细审核结果详见附表:

五、体会及建议

(一)总结体会

1、对于属于水工等特定专业项目,工程计量中要根据招标文件、合同约定的计量规则并结合施工工艺、施工组织综合计算。比如32#联系单石料场增加剥离山皮土,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石料开采和生产粗细骨料、填筑料全部人工、设备费用均包含在相应的成品单价中,开采过程中的弃料或废料的运输、堆放和处理的一切费用,均分摊在成品单价中,本审定稿此部分不予计算,扣减造价98.08万元;

2、变更的内容通过资料关联性检查判断,侧面应多角度、多维度去评判,要有发散性思维,不能太孤立就事论事。比如35#联系单增加3t扭王字块,根据预制、进场运输总量以及图纸设计置放密度等资料关联性情况,判断此联系单给予核减53.45万元。

3、不能陷入重技术轻合同、重微观轻宏观的误区。对工程变更联系单不要急于计算而忽略分析,应判断联系单所描述的内容从合同角度来讲是否属于甲方应承担的费用,或者是从宏观上分析是否有明显不合理的地方!比如对爆破挤淤填石、爆破排淤量的确认。

4、本工程补充的石料场至北堤道路拓宽、降坡处理的联系单,属于施工单位送审结算书漏算,根据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核定确认的联系单给予核增,也体现了公平合理、实事求是的原则。

5、充分沟通对质量的重要性,特别是对反复变更,水下作业等结算阶段看不到的内容的索赔或变更,一定要深入同建设单位沟通,了解整个过程及细节,才能合理确定索赔及变更价格,保证咨询成果质量。

(二)合理化建议

1、重视现场勘察的目的性:包括二层含义,一是平时注意积累在结算中经常出现争议的部位的现场勘察,了解施工实际工艺,二是对工程的勘察发现问题要合理取证,对没有按图施工内容造价予以核减。比如经现场查勘发现申报的管理用房外墙黑金砂石材干挂,实际为603#石材;原清单内视频监控系统与管线与实际不符,按实取证调整,以上合计核减8.48万元。

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监理单位应认真、合理审核设计变更单价,针对需要市场询价且费用较大的材料价格,可采用招标形式或多家供应商询价,作好单价分析,合理确定变更内容和单价,防止变更单价虚高,投资失控。

3、无价内容定价签证及时性:建议对需要市场询价且费用较大的无价材料价格,应组织采用竞争方式询价及定价,保留好原始记录,防止结算时由于时间关系导致单价争议或投资失控。

4、疑问充分批漏原则:审核人员发现某些问题依据不够充分或没有充分把握的,敢于发表审核意见,把疑问问题充分披露,切记自作主张把它确定掉,一定要向提交审核中心办公例会讨论形成集体意见后,再行确定。

5、招标阶段风险合理分配:招标人在拟定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时,应公平合理制定相关约定,不应将风险尤其不可预见的风险无限度地转嫁给中标人;投标单位在投标时也应主动提出投标疑问,避免实施过程中产生重大争议。

6、多方案对比性价比分析:对某些变更内容或方案尽量提前,进行多方案比选与效益评价,重视性价比分析,力求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7、注意合法性与合理性行尺度的把握,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有些内容不合法但是比较合理,有些内容不合理确实合法的,应注意不管任何时候,都要把合法性放在首要位置。

8、取消内容建设单位应主动出具联系单:比如本项目部分取消的内容(如管理用房的视频监控系统)未及时出具工程联系单,导致事后需现场核实资料,否则存在不做也没扣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