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财资〔2018〕137号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装修和设备配置限额标准》的通知市教育局直属各学校、有关单位: 现将《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装修和设备配置限额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教育局 2018年5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装修和设备配置限额标准为进一步加强市局直属学校(单位)装修和设备配置的标准化管理,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提高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温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温政办〔2010〕114号)、《温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装修、通用办公设备家具和软件配置标准》(温财资〔2017〕507号)、《浙江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基准标准》(浙教办〔2011〕63号)和《浙江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浙教办技〔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标准。 一、装修限额标准 (一)办公用房装修限额标准 1.办公室 装修内容:包括拆除清理、地面、墙面、吊顶、门窗、门窗套、踢脚线、电路管线、弱电管线、开关插座、灯具等。 装修标准:按使用面积装修费用不超过650元/㎡。 2.会议室、接待室 装修内容:包括拆除清理、地面、墙面、吊顶、门窗、门窗套、踢脚线、电路管线、弱电管线、开关插座、网络线路、灯具等。 装修标准: ①小会议室、接待室〔使用面积在80㎡以下(包括80㎡),下同〕,按使用面积装修费用不超过900元/㎡。 ②中、大型会议室、接待室(使用面积在80㎡以上,下同),按使用面积装修费用不超过850元/㎡。 3.茶水间 装修内容:包括拆除清理、地面、墙面、吊顶、门窗、门窗套、踢脚线、水电管线、开关插座、灯具等。 装修标准:按使用面积装修费用不超过500元/㎡。 4.文档、资料室 装修内容:包括地面、墙面、门窗、窗帘、天花板、电路管线、灯具等。 装修标准:按使用面积装修费用不超过450元/㎡。 5.卫生间 装修内容:包括拆除清理、地面、墙面、吊顶、门窗、门窗套、踢脚线、成品隔断、水电管线、开关插座、灯具、卫生洁具、排污管改造等。 装修标准:按使用面积装修费用不超过1200元/㎡。 (二)教学用房、场所装修限额标准 1.教室 装修内容:包括拆除清理、地面、墙面、门窗、门窗套、踢脚线、电路管线、弱电管线、开关插座、灯具等。 装修标准:按使用面积装修费用不超过500元/㎡。 2.实验室 装修内容:包括拆除清理、地面、墙面、吊顶、门窗、门窗套、踢脚线、水电管线、弱电管线、开关插座、灯具等。 装修标准:按使用面积装修费用不超过600元/㎡。 3.阶梯教室 装修内容:包括拆除清理、地面、墙面、吊顶、门窗、门窗套、踢脚线、电路管线、弱电管线、开关插座、灯具等。 装修标准:按使用面积装修费用不超过1000元/㎡。 4.报告厅 装修内容:包括拆除清理、地面、墙面、吊顶、门窗、门窗套、踢脚线、电路管线、弱电管线、开关插座、灯具等。 装修标准:按使用面积装修费用不超过1500元/㎡。 5.阅览室、书吧 装修内容:包括拆除清理、地面、墙面、吊顶、门窗、门窗套、踢脚线、电路管线、弱电管线、开关插座、灯具等。 装修标准:按使用面积装修费用不超过700元/㎡。 6.舞蹈室 装修内容:包括拆除清理、地面、墙面、吊顶、门窗、门窗套、踢脚线、电路管线、弱电管线、开关插座、灯具等。 装修标准:按使用面积装修费用不超过1100元/㎡。 7.计算机教室 装修内容:包括拆除清理、地面、墙面、吊顶、门窗、门窗套、踢脚线、电路管线、弱电管线、开关插座、灯具等。 装修标准:按使用面积装修费用不超过700元/㎡。 8.网络中心机房 装修内容:包括拆除清理、地面、防辐射墙面、门窗、门窗套、隔断、踢脚线、电路管线、弱电管线、桥架、开关插座、防雷接地、供配电、综合布线(包括管线、配线架、模块、面板、机柜)等。 装修标准:按使用面积装修费用不超过4500元/㎡。 9.风雨操场 装修内容:包括拆除清理、地面、墙面、门窗、门窗套、踢脚线、电路管线、弱电管线、开关插座等。 装修标准:按使用面积装修费用不超过950元/㎡。 10.透气型现浇塑胶操场 装修内容:原面层铲除清理、底层喷涂底胶处理、面层喷涂9mmEPDM颗粒、面层喷涂4mmEPDM颗粒、标志线、垃圾清理外运、环保检测等。 装修标准:按实际面积装修费用不超过260元/㎡。 11.预制型橡胶操场 装修内容:原面层铲除清理、底层喷涂底胶处理、13mm(4+9)厚成品预制型橡胶卷材、标志线、垃圾清理外运、环保检测等。 装修标准:按实际面积装修费用不超过450元/㎡。 (三)生活服务用房装修限额标准 1.餐厅 装修内容:包括拆除清理、地面、墙面、吊顶、门窗、门窗套、踢脚线、水电管线、弱电管线、开关插座、灯具等。 装修标准:按使用面积装修费用不超过600元/㎡。 2.厨房 装修内容:包括拆除清理、地面、墙面、吊顶、门窗、门窗套、踢脚线、水电管线、开关插座、灯具等。 装修标准:按使用面积装修费用不超过750元/㎡。 3.宿舍(不含卫生间) 装修内容:包括拆除清理、地面、墙面、门窗、门窗套、踢脚线、电路管线、弱电管线、开关插座、灯具等。 装修标准:按使用面积装修费用不超过450元/㎡。 (四)其他装修限额标准 1.设备及附属用房 装修内容:包括拆除清理、地面、墙面、吊顶、门窗、门窗套、踢脚线、电路管线、开关插座、灯具等。 装修标准:按使用面积装修费用不超过400元/㎡。 2.公用部分(门厅和大堂) 装修内容:包括拆除清理、地面、墙面、吊顶、门窗、门窗套、踢脚线、电路管线、弱电管线、开关插座、灯具等。 装修标准:按使用面积装修费用不超过1300元/㎡。 3.公用部分(公共走道和电梯厅) 装修内容:包括拆除清理、地面、墙面、吊顶、门窗、门窗套、踢脚线、电路管线、弱电管线、开关插座、灯具等。 装修标准:按使用面积装修费用不超过500元/㎡。 4.室外墙 装修内容:包括原墙面拆卸、保温节能层、隔热门窗、安全脚手架等。 装修标准: (1)外墙正立面:按外墙面积,装修费用不超过450元/㎡。 (2)外墙侧立面:按外墙面积,装修费用不超过240元/㎡。 (3)外墙背立面:按外墙面积,装修费用不超过180元/㎡。 (五)办公用房装修间隔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10年,教学用房、生活服务用房装修间隔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7年,因自然灾害等因素造成房屋损害的可以适当提前。对租赁的办公用房,租赁期低于5年,可以简单装修,装修价格控制在本标准的二分之一以下。 (六)新建项目装修按有关规定报批。 二、设备配置限额标准 (一)办公家具配置限额标准 1.办公室家具 (1)正校级领导办公室按每间办公室不超过6000元配置,包括:办公桌椅1套、桌前椅2张、沙发茶几1套、书柜1套等。 (2)副校级领导办公室 按每间办公室不超过4500元配置,包括:办公桌椅1套、桌前椅2张、沙发茶几1套、书柜1套等。 (3)教师、职员办公室 按人均不超过3500元配置,包括:办公桌椅、普通椅、沙发茶几、文件柜等。 2.会议室家具 (1)小会议室,按使用面积每平方米不超过500元配置。 (2)中、大型会议室按使用面积每平方米不超过600元配置。 (二)通用办公设备配置限额标准 1.空调 无中央空调的,按下列标准配置: (1)房间使用面积不超过20(含)㎡的,可配置1.5P挂机空调1台,每台不超过3000元。 (2)房间使用面积在20-30(含)㎡的,可配置2P空调1台,每台不超过4000元。 (3)房间使用面积在30-40(含)㎡的,可配置3P空调1台,每台不超过5000元。 (4)房间使用面积在40-80(含)㎡的,可配置5P空调1台或3P空调2台,合计不超过8000元。 (5)房间使用面积在80㎡以上的,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 2.计算机 配置数量: (1)学校按师机比1:1配置,原则上便携式电脑与台式电脑不重复配置。 (2)单位办公台式电脑按编制内实有人数80%-100%配置,便携式电脑配置数量上限按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的30%从严控制。 保密等特殊工作需要可以按有关规定另行增加配置。 配置标准: 办公用(教师)台式电脑单台配置标准控制在4500元以内;便携式电脑单台标准控制在6000元以内。 3.打印机 配置数量: (1)学校普通打印机按教职工人数每5人一台配置。 (2)单位按每间办公室或每个部门一台配置。 配置标准: 普通打印机单台标准控制在2000元以内;专业打印机按实际工作需要配置。 4.复印机 配置数量: (1)50(含)人以下学校(单位)可配置复印机1台。 (2)50-200(含)人学校(单位)可配置复印机2台。 (3)200人以上学校(单位)可配置复印机3台,其中一台可配置中高档数码复印机。 配置标准:普通复印机单台标准控制在15000元以内;中高档数码复印机单台标准控制在25000元以内。 5.速印机 学校及人员编制在100人以上的独立对外发文的单位可配置速印机1台,单台标准控制在35000元以内。 6.扫描仪 按实际工作需要配置,学校(单位)办公用单台标准控制在2000元以内;用于阅卷的高速扫描仪可根据学校的实际需求配置,单台标准控制在40000元以内。 7.多功能一体机/传真机 配置数量:配置数量上限为编制内实有人数的20%。如配置多功能一体机的,则相应减少传真机、打印机、扫描仪的配置数量。 配置标准:传真机单台标准控制在2000元以内;多功能一体机单台标准控制在2500元以内。 8.投影仪、摄影机、照相机 投影仪、摄影机、照相机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从严配置。 (1)办公用 标准投影仪单台控制在10000元以内;数码摄像机每台控制在6000元以内;普通数码照相机每台控制在3000元以内,单反数码照相机(含镜头)每套控制在10000元以内。 (2)专业用(学校〈单位〉专业应用〈如教学演播室、校园电视台、摄影摄像专业等〉) 数码摄像机每台控制在30000元以内;数码照相机每台控制在15000元以内; (3)特殊场合(如阶梯教室、多功能厅等)需特殊用途的投影设备,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配置,原则上每台控制在50000元以内。 (三)教学设备配置限额标准 1.普通教室 (1)绿板推拉黑板每副标准控制在2700元以内(前2000元,后700元);搪瓷板推拉黑板每副标准控制在3500元以内(前2800元,后700元)。 (2)多媒体小平台:含投影机或大屏幕平板电视、幕布或电子白板、教学电脑、展示台、中控、讲台等,每套标准控制在20000元以内。 (3)学生课桌椅每套(单人)标准控制在300元以内。 (4)边柜组合每室标准控制在5000元以内。 (5)电风扇每室标准控制在1500元以内。 2.专用教室 (1)理科实验室 ①高中实验室设备控制在以下标准以内: 教师演示台(物理)3000元/张; 教师演示台(化学、生物)3600元/张; 物理实验桌椅(2人座)1600元/套; 化学实验桌椅(4人座)4000元/套; 生物实验桌椅(4人座)4000元/套; 物理实验室电源系统12000元/套; 化学实验室通风设施65000元/套; 化学、生物、物理实验室地下电路管线系统4000元/套; 化学、生物实验室地下给排水系统7000元/套。 ②高中仪器室、准备室设备控制在以下标准以内: a.仪器柜 宽1.5米的2000元/个; 宽1.2米的1500元/个; 宽1.0米的1300元/个。 b.普通药品柜:1700元/个。 c.化学通风药品柜:1800元/个。 d.生物标本柜:2000元/个。 e.准备台: 理化生准备台2.4米*1.2米,7000元/张;2.4米*0.75米,5500元/张; 生化分装台(二层)2.4米*0.5米,3000元/张; 教师通风操作柜(钢木结构):8000元/个。 ③初中科学实验室参考以上标准按实际配置。 (2)通用技术实验室 通用技术实验室设备每室标准控制在200000元以内,其中: ①电子制作室(含教师演示台、实验桌椅、电源系统、工具、制作材料等),50000元/室; ②操作实践室(含教师演示台、金工木工操作台、材料矮柜、工具柜、仪器柜、展板、电源系统、各类仪器、金工工具、木工工具、计量工具、安全防护工具等),150000元/室。 (3)劳技教室 劳技教室设备(含教师演示台、金工木工操作台、工具柜、金工工具、木工工具、安全防护工具等),每室标准控制在60000元以内。 (4)音乐教室 音乐教室设备(含钢琴、音响设备、桌椅、音乐用品柜、音乐乐器等),每室标准控制在60000元以内(其中:钢琴每台控制在20000元以内,音响设备控制在10000元以内)。 (5)美术教室 美术教室设备(含桌椅、模型、挂图、教学具、仪器等),每室标准控制在30000元以内。 (6)体育器材 ①青少年体质健康测试设备(含身高计、体重计、握力计、肺活量计、台阶实验仪、立定跳远测试仪等),每套控制在18000元以内。 ②室外体育器材控制在以下标准以内: 篮球架30000元/付; 排球支架及网2500元/套; 足球门8000元/付; 乒乓球台3000元/付。 (7)史地教室 史地教室设备(含教室讲台、课桌椅、大型地球仪、历史模型、地理模型、相关挂图、天像仪、星像仪、月相变化演示仪、天体运行仪、天文望远镜等),每室标准控制在250000元以内。 (8)卫生(保健)室 卫生(保健)室设备(含专业仪器柜、资料柜、药品柜、冰箱、诊察床、体重计、身高计、坐高计、肺活量计、眼科诊察设备、外伤处理器械、高压灭菌器等),每室标准控制在40000元以内。 (9)心理健康辅导室 心理健康辅导室设备(含心理辅导智能测试系统、心理测评软件、音乐放松训练系统、宣泄人、音乐诱导击打宣泄仪、图书视听资料,心理辅导器材、沙盘等),每室标准控制在270000元以内。 (10)计算机教室 计算机教室设备控制在以下标准以内: 服务器(含机柜、交换机) 20000元/台 稳压器 5000元/台 学生机 3500元/台(义务教育阶段) 4500元/台(高中阶段) 教师机 4500元/台 教师电脑桌椅 1000元/套 学生两人电脑桌凳 1000元/套 钢地板 300元/平方米 其他配套设施 10000元 空调可按普通办公用房双倍制冷量配置或根据实际需求配置。 (11)以上专用教室的黑板和多媒体小平台按实际需要分别参照普通教室第1条、第2条配置。 3.图书馆(室) 图书馆(室)设备控制在以下标准以内: (1)钢木书架,高2.2米的,1050元/个;高1.6米的,850元/个。 (2)钢木阅览桌椅,4人桌椅的,1600元/套;6人桌椅的,2400元/套。 电子阅览室参照计算机教室配置。 4.其他设备 (1)电子显示屏 ①按室内每平方米控制如下: 单基色(Ф3.75)2800元; 双基色(Ф3.75)4000元; 全彩色(P4)8000元; 全彩色(P3)12000元; 全彩色(P2.5)15000元。 ②按室外每平方米控制如下: 单基色(P10)2500元; 双基色(P10)4000元; 全彩色(P10)7000元; 全彩色(P8)8000元; 全彩色(P6)10000元; 全彩色(P5)13000元; 全彩色(P4)18000元。 (2)会议室音响系统 使用面积60平方米以下的,报告式会议室控制在3.5万元以内,圆桌式会议室控制在10万元以内; 使用面积60至80平方米的,报告式会议室控制在5.5万元以内,圆桌式会议室控制在12万元以内; 使用面积超过80平米的,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 (四)生活用设备 1.学生宿舍 床、桌、柜等设备按每生每套标准控制在2000元以内(全木结构制品控制在2500元以内),空调按办公空调配置限额标准执行,热水器按每台标准控制在1600元以内,其他设备(含小型吊扇、晾衣架、毛巾架、镜子、蚊帐架等)每室标准控制在600元以内。 2.教工宿舍 床、桌、柜等设备按每生每套标准控制在2000元以内(全木结构制品控制在2500元以内),空调按办公空调配置限额标准执行,热水器按每台标准控制在1000元,其他设备(含小型吊扇、晾衣架、毛巾架、镜子、蚊帐架等)每室标准控制在500元以内。 3.食堂、餐厅设施设备 餐桌椅500元/座。 三、附则 (一)本标准所称配置限额标准是配置资产的最高限制标准,不是必需配备的标准。各单位办公设备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配置具有较强安全性、稳定性、兼容性,且能耗低、维修便利的设备,办公家具应当充分考虑办公布局,符合简朴实用、经典耐用要求。 (二)本标准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国家政策、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变化等因素,市财政局将会同市教育局适时对本标准进行更新和调整。 (三)本标准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装修、设备配置限额标准(试行)》(温财资〔2013〕414号)同时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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