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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某人民医院(一期)迁建工程结算审核

发布日期:2023-05-15浏览次数:来源:温州市财政局字体:[ ]

一、 项目基本情况及特点

(一)建设地点及规模:某医院坐落于苍南新区,是一所集医疗、教学和科研为一体的公立综合性三级乙等医院,担任着县及周边300万人口的医疗任务。医院(一期)迁建工程为省重点建设工程,总占地面积约为100000㎡,设计床位为1000张。总建筑面积为128508㎡(含地下建筑面积19690.3㎡),其中医疗综合楼107410.5㎡,传染病楼4207.4㎡,后勤保障楼5580.7㎡,值班宿舍楼3519.1㎡,行政楼6892.1㎡,锅炉房423㎡,高压氧舱404㎡,门卫71㎡,容积率1.1,建筑密度19.8%,绿地率35.3%。

(二)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概算金额为8.3亿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补助、省市补助、县财政安排及融资等。

(三)项目合同数:主要包含主体建安工程、行政楼工程、医用气体、污水处理站、装修I标段、装修II标段、装修III标段、装修IV标段、智能化、幕墙、室外附属等11个项目。

(四)项目特点:本项目实施周期长、专业多,分项招标项目多,实施阶段存在建安工程与装饰、幕墙、附属等单项专业承包单位相互交叉施工影响情况;招标施工设计图纸未严格审查,存在设计不到位、缺项,衍生较多的项目联系变更单、设计变更单;医院特殊功能建筑,装饰、智能等材料/设备功能更新快,招标项目特征无法满足现阶段使用要求,导致较多无价材料/设备;措施项目特征不明确或漏项、缺项,存在较多措施争议,而在施工阶段未能明确处理;不平衡报价项目,在实际施工中发生变更。

二、审核思路及做法

本项目整体审核思路,以“不唯增、不唯减、只唯实”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及法规的规定,通过审查送审材料、整理和归类联系单、设计变更单、现场踏勘、组织各建设参与单位确认施工范围、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配合完善送审资料、组织会议协调等程序进行结算办理。

(一)审查送审资料完整性。

针对该项目情况复杂、工期长、资料不齐全、专业繁多的特点,仔细审查各专业工程相关送审资料的完整性,包括各项目合同、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投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施工图、竣工图、联系单等资料,为下一步具体审核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审查送审资料合法性、合理性。

针对工程变更内容,审查各分项工程变更实施情况,分析工程变更的依据,审核变更计价方法。审查变更实施流程是否合理与完整严谨,结合竣工图进行现场踏勘,查看竣工图施工位置、尺寸、材质等内容是否与现场相符,查看现场实际采用品牌与招标文件是否一一对应,查看各分项工程承包内容与分界衔接现场实际情况,及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明确各分项内容。

(三)严格根据合同和招标文件结算条款,确定结算办法。

1、结算工程量审核:结合竣工图纸及现场勘察,在监理及业主确认工程量的基础上,结合现场实际,确定最终结算工程量。施工方单方面提出,未经业主认可的诉求,不予计取。工程量存在漏算、错算的,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2、结算单价审核:依据合同、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规范》等。针对争议较大的,组织建设单位及施工进行会议沟通,形成相关协调会议纪要计入。对跟踪审计单位在过程中错误的审定,在结算时及时予以调整。

三、审核重点难点及应对措施

(一)变更联系单数量多、涉及造价金额大。

本工程联系单包括技术联系单、工程联系单、施工联系单等共计485份,涉及金额111903556元。其中联系单均未按XX县政府投资项目联系单管理办法进行备案;部分联系单未有签复意见或签复意见不明确;跟踪审计单位未对部分联系单进行审核认定。

对策:为高效、顺利办结此项结算,县政府专门成立县重点工程结算审核工作专班,针对结算过程中存在的难点、重点予以监督、指导。专班组对联系单进行归类整理,对既成事实、签复意见明确的予以计入;对未有签复意见或签复意见不明确的先由参建各方依据事实明确意见后,提交建设单位“三重一大”会议通过,再提交专班组审查通过,最后经县长批示后纳入工程结算。经审核,联系单最终增加金额为68504288元,为国有资金节省43399268元。

(二)关于审核竣工图工程量问题。

竣工图是完工工程的具体记录,包括了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设计、联系单等变更内容。施工单位提供的项目竣工图纸均未能具细、明确体现完工现状,甚至个别较大变更的项目仅就施工图盖竣工章,取消部分仍在竣工图中出现,而已发生变更或联系单调整部分未在竣工图上体现。

对策:以函件形式通知施工企业限期对竣工图进行完善,对已经建设单位、监理及设计统一意见的变更内容必需在竣工图上体现,做到竣工图与现场实际相符。又如智能化项目变更后部分竣工图纸仍存在不完整的,由审核单位、监理单位会同医院各提出变更要求的科室负责人进行现场实际勘察、变更联系单核对,完善竣工资料。

(三)关于前期现场踏勘及三通一平问题

项目综合楼桩基施工时受天气影响,部分地基土液化,原三通一平回填矿渣陷入地基中,施工单位认为无法满足桩基施工要求,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在原三通一平上增加40CM片石回填,并要求增加金额40多万元。

审核判定:投标前,投标单位应自行组织现场勘踏,对于建设单位提供的三通一平现状合理规划施工方案,在投标报价方案中优化,不再另行增加三通一平费用,因此不予纳入结算。

(四)关于措施费问题。

1.施工单位提出本工程体量大,施工图未体现塔吊的数量情况,实际施工安装4台施工塔吊,要求增加相关费用。

塔吊属于措施项目,招标清单中已明确此项内容由投标单位自行优化方案报价,一次性包干;且招标文件及合同中约定:规费、税金等为费率包干,除在重大设计变更外,技术、组织措施费不管工程是否变更,一次性包干,结算不作调整。最终审定不予增加相关费用。

(五)关于索赔问题。

主体工程联系单25号(该项目在处于主体施工阶段,遭受十二级强台风的袭击,导致办公区、生活区的活动板房大面积倒塌,施工围墙、模板、支模架等受到破坏),经查施工合同专用条款 39.1条:“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按《通用条款》39.1执行”

(六)关于无价材料/设备定价。

本项目施工工期较长,设计阶段的材料/设备的相关材质、功能不能满足现阶段医院使用要求,因此施工过程中出现较多的无信息价、无招标清单的材料/设备,而建设单位及跟踪审计单位未就有关无价材料进行认定、确认。智能化项目日新月异、更新换代快,原招标设备功能无法满足当前医院使用要求,大部分智能设备已淘汰或停产。

对策:审核过程中对多次会议协调及专家论证讨论形成的会议纪要,与建设单位等部门再次确认变更的必要性及变更存在的事实,同意采纳深化、优化的主要系统变更且经市场询价程序后的设备报价计入本次结算;装修工程因建设单位要求变更更换的材料,结合设计出具的变更单及现场勘察实际确认,变更后的材料价格由施工单位上报,建设单位及跟踪审计单位审核,并提交三重一大会议及专班批示,纳入工程结算。

(七)关于不平衡报价问题

不平衡报价是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经常会出现的策略。如何避免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的问题,往往是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需要重视的问题。本工程室外附属原AC-13沥青混凝土面层改为AC-10细粒式改性沥青砼,并增加透粘层一道,道路面积共计24181.45平米。因原商务标内沥青混凝土采用了不平衡报价,AC-13沥青混凝土的商务标材料价仅为100元/m3(2017.5除税信息价为789元/m3)),现改为AC-10细粒式改性沥青砼(2017.5除税信息价为803元/m3)。

对策:合同约定工程量清单误差、设计变更、施工联系单签证等发生的工程量增减,分部分项工程量累计增减超过招标工程数量的25%时,其增减超过25%部分的综合单价重新组价,组价原则按没有类似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组价原则并执行投标下浮率(经评审的修正过的综合单价外)。工程量增加或减少未超过25%时,相应单价均执行原投标报价,不作调整。按照合同条款约定,本次变更项目25%工程量造价按投标商务标价格扣除,75%按标底控制价下浮15.0142%后扣除,变更后的新增项目按标底控制价的组价方式重新组价并下浮15.0142%后计入结算。

四、审核结果及成效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合同、竣工图纸、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送审结算书、变更联系单、会议纪要等相关资料,结合浙江省建筑安装定额(2010版)、温州市工程造价信息及相关规定。

经审核审查“XX人民医院(一期)迁建工程”合同金额529327183元,送审结算金额661202782元,审定结算金额606951800元,净核减54250982元,核减率8.2%(具体详见后附表格:附件1)。

总结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对比其他同类型项目的造价指标,在投资概算控制、合理安排工期、计划各专业项目的招投标顺序、避免重复拆改等方面,对本项目二期的顺利开展具有重大借鉴意义。

五、体会及建议

(一)重视项目招标前期准备工作,明确施工进度,合理安排整个项目的招标计划。

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较多的设计变更、深化优化、工期拖延。项目立项及规划阶段,应综合各部门意见,避免边施工边变更,从而拖延了工期,造成资金的浪费。在设计阶段应全方位考虑工程项目整体施工的发展预期,各分项项目的特点及项目发承包的协同一致性,结合国内外同类型先进项目案例,完善设计、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

招标工程量清单是招标以及项目实施及结算中位居极重的部分,完整及符合项目特性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计划是项目结算及政府投资控制的前置因素。以本工程为例:智能化工程因大部分设备安装是在项目实施的后期,应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完成部分必需的预埋配合,结合施工进度,与时俱进优化设计方案开展招标工作,避免后期大量工作去变更论证、会议协调及询价,又拖延了项目的完工进程;污水处理站深基坑所需要支护应在项目招标前完善设计与招标清单,避免与措施包干的矛盾出现。

(二)明确项目主体责任和法人负责制,减少推诿和签复不明确导致结算争议。

建设单位应全局把握整个项目实施,充分参与在设计阶段的可行性、合理性的讨论,严格监督施工过程的规范性与一致性,对于实际必须发生的变更,明确签复意见;监理单位应如实对施工过程或施工工序的检查和记录,出具专业监理报告;跟审单位应职责到位,落实过程中的变更,按相关规定严格把控进度审核、联系单审核,做好整个项目的跟踪监督及资料的妥善报告存档。

(三)完善招标文件对不平衡报价的调整机制。

招投标阶段建议设置不平衡报价调整机制,在招标过程中设置不平衡报价警戒值,在合同签署之前分析中标商务标,确定不平衡报价的调整内容及价格调整办法。从而避免因不平衡报价导致实施过程中施工单位有空子可钻、后期结算存在争议的情况。

(四)过程变更中的资料保留。

针对拆改项目,应设置已完成内容、拆除内容、重复利用内容等项目的照片及影像资料的记录,如实的反映拆改变更前后的施工内容,客观的反映在结算资料中,为后期结算提供更为真实可靠的依据。

(五)明确总承包单位的配合服务。

针对总承包配合,总体把握项目的整体横轴、竖轴工期进度计划,合理利用公共措施设施,优化配置,以达到各专业的无缝配合及总包配合费的实至名归。

说明:1、主体建安工程单方按除行政楼外的所有建筑面积,共计12615.9㎡;

2、医用气体的单方依据需供气单位的建筑面积合计,包括医疗综合楼、传染病楼及高压氧舱,

共计112021.9㎡;

3、污水处理站工程包含站内各污水处理设备,单方按处理站建筑面积248.97㎡;

4、装修I标段为医疗综合楼南楼,此楼主要功能为该院住院部,面积为50948.95㎡;

5、装修II标段包括医疗综合楼北楼(除装修III标段、IV标段外)、行政综合楼、后勤保障楼、值班宿舍楼,建筑面积合计为71981.03㎡;

6、装修III标段为医疗综合楼内的17间洁净手术室,建筑面积2089.4㎡,包括手术室内医用净化循环空调系统、室内防辐射铅板装饰、气密门、手术专用塔;

7、装修IV标段为医疗综合楼内的急诊手术室1间、门诊手术室5间、住院楼ICU、CCU及中心供应室,建筑面积2590.42㎡,包括室内医用净化循环空调系统、手术室内(防辐射铅板装饰、气密门、手术专用塔);

8、智能化工程单方按总建筑面积128508㎡;

9、幕墙工程单方按幕墙所在外立面面积,共计76396.33㎡;

10、室外附属工程单方按附属面积3575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