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索引号 001008003015011/2024-00181 主题分类 财政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温州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4-11-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温州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乡村产业振兴政策执行情况的通报


温财采〔2024〕3号

各县(市、区、功能区)财政局,市级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乡村产业振兴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支持乡村产业振兴工作,督促各预算单位按规定完成采购任务,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有关要求,现将我市2024年1-10月份政府采购支持乡村产业振兴政策执行情况进行通报:

一、预留份额及执行情况

2024年,全市各级预算单位预留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份额2410.25万元,其中市本级681.24万元,县(市、区、功能区)1729.01万元。1-10月份,各级预算单位共实现交易2573.07万元,交易金额完成较好的为鹿城区(642.96万元)、市本级(632.04万元)、龙湾区(349.05万元)。截至10月底,全市预留份额完成率为90.5%,完成较好的为龙港市(154.47%)、瑞安市(128.32%)、鹿城区(119.36%),相对落后的为温州湾新区(52.55%)、文成县(60.32%)、乐清市(63.88%)(具体详见附件1);市本级有67个预算单位还未完成预留份额任务,其中25个预算单位预留份额完成率在20%以下,(具体详见附件2)。

二、预留份额填报情况

从市本级看:有25个预算单位未按要求填报食堂预留份额;从县(市、区、功能区)看:有34家预算单位未按要求填报食堂预留份额(具体详见附件3)。

三、统计口径

预算单位组织通过“832平台”、职工个人通过“832平台”微信小程序进行采购;预算单位通过政采云“乡村振兴馆”832专区及职工个人通过政采云微信小程序“超职购”832专区等途径采购并完成支付的相应数据都将计入预算单位年度预留份额任务完成数。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预留份额填报管理。各地区、市级各部门要对本地区、本部门预算单位填报的年度食堂食材采购总额、预留比例进行审核把关,确保所属预算单位应填尽填,相关数据完整、准确。没有自建食堂的预算单位也要按规定在“832平台”填报备案。

(二)加快预留份额执行进度。根据1-10月统计数据,从县(市、区、功能区)看:有3个地区预留份额完成率在70%以下;从市本级看:有44个预算单位预留份额完成率在70%以下,存在执行进度偏慢的问题。各县(市、区、功能区)财政局要切实做好牵头组织工作,各主管预算单位要做好部门内统筹协调,并指导、督促下属单位。需要强调的是,所有预算单位都要100%完成预留份额任务,这是今后审计纪检重点检查内容。各预留份额预算单位要按照“能早尽早、能快则快”的原则,争取在11月底前完成年度预留份额采购任务。各地区、市级各部门可以通过“832平台”采购人管理系统查看所属预算单位预留份额填报情况和832平台采购任务完成情况,平台联系电话400-1188-832。政采云“乡村振兴馆”832专区采购数据可以通过政采云平台自行查询。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联系温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滕慧菁,联系电话:88527105。

附件:1.附件1_2024年1-10月温州市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完成情况表.pdf

           2.附件2温州市本级预算单位2024年1-10月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完成情况表.pdf

          3.附件3_温州市未填报食堂预留份额执行单位名单.pdf

温州市财政局

2024年1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