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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民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度珊溪水利枢纽工程市级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16浏览次数:来源:温州市财政局字体:[ ]

温财社〔2024〕21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民政局,龙港市社会事业局: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温州珊溪水利枢纽工程移民发展扶持工作的实施意见》(温政发〔2016〕38号)《珊溪水利枢纽工程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温财社〔2016〕536号)等文件规定,现将2025年度珊溪水利枢纽工程市级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提前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资金由市财政局(99826珊溪水库移民后扶资金)拨至各县(市、区)财政局相关账户,确保专款专用。

请各县(市、区)民政部门会同当地财政局在资金预算指标下达60日内编制2025年度珊溪水利枢纽工程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实施计划(预算),并报市财政局和市民政局备案。

附件:提前下达2025年度(市级)珊溪水利枢纽工程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分配表

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民政局

2024年1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提前下达2025年度(市级)珊溪水利枢纽工程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单位

年度资金额度

市民政局

68

鹿城区

86

龙湾区

107

瓯海区

96

乐清市

31

瑞安市

219

永嘉县

7

文成县

60

平阳县

98

泰顺县

93

苍南县

50

龙港市

15

合计

930

备注:1.市民政局年度资金额度(经费)68万元主要用于解决珊溪移民历史遗留问题、水库移民工作监督检查、珊溪移民人身意外及财产保险、水库移民干部培训等用途。2. 瑞安市、文成县、泰顺县三地年度资金均包含库区渡船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