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 : 根据《财政检查通知书》(温财监督检字〔2024〕15号),我局自2024年9月9日开始,对你单位2023年度以来会计信息质量情况进行了检查。经检查,本机关认为存在以下问题: 一、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方面 (一)未全额缴纳代扣的个税和社保费。 (二)在科研经费中列支专利年费。 (三)会计科目核算不准确。 二、会计基础工作方面 (一)记账凭证要素填列不完整。 (二)以不合规发票作为报销凭证。 三、资金使用管理方面 科研管理费未及时使用。 四、资产管理方面 (一)专利成果转化不到位。 (二)部分专利和软件著作权未登记入账。 (三)1#楼资产移交未按规定分项入账。 (四)固定资产未落实一物一卡。 (五)未定期开展固定资产盘点。 五、内控管理方面 (一)内控制度未及时修订完善。 (二)存在拆分维修改造工程。 (三)合同签订时间早于审批时间。 本通知书自送达之日起生效,你单位应根据上述问题涉及的相关规定,在15日内对以上问题进行改正,并将整改情况(附有关证明材料)以书面形式报送温州市财政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