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检查责令改正通知书(温州华信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温州华信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根据《财政检查通知书》(温财监督检字〔2024〕12号),我局自2024年9月23日开始,对你单位2023年度以来资产评估执业质量情况进行了检查。经检查,本机关认为你单位存在以下问题:
质量控制制度无法有效执行。
本通知书自送达之日起生效,根据《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第97号部令)的有关规定,现责令你单位在15日内对以上问题进行改正,并将整改情况(附有关证明材料)以书面形式报送温州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