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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4年度省海洋经济发展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20浏览次数:来源:温州市财政局字体:[ ]

温财资环〔2024〕27号

各区(功能区)财政局、发改局(海经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厅关于下达2024年度省海洋经济发展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4〕150号)有关要求,现将2024年度省海洋经济发展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用于支持各地海洋经济发展。此项资金作为一般性转移支付,纳入2024年度市与区财政年终结算。有关事项一并通知如下:

一、请各区财政局会同当地发改局(海经局)及时下达和拨付资金,加强资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管理监督,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和方式挤占挪用海洋资金。

二、各项目单位和主管部门要做到专款专用,不得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和楼堂馆所建设等支出。

三、请各区发改局(海经局)会同当地财政局,于2025年1月底前,将资金分配方案和绩效目标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对2024年度资金使用情况、项目进展情况、投资完成情况等工作进行绩效自评,于2月15日前将绩效自评报告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附件:1.2024年度省海洋经济发展资金分配表

2.2024年度省海洋经济发展资金绩效目标表

3.2024年度省海洋经济发展资金绩效目标区域分解表

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4年度省海洋经济发展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地区

金额

备注

1

市本级

790

其中温州市域铁路S3线一期(590万元)、甬台温高速公路温州段改扩建工程(北白象至南白象段)(200万元)

2

鹿城区

86

3

龙湾区

640

4

瓯海区

190

5

洞头区

280

6

温州海经区

650

合计

2636

附件2  

2024年度省海洋经济发展资金绩效目标表

资金名称

省海洋经济发展资金

市级主管部门

市发展改革委

年度资金

2636万元

年度总目标

深化推动温州市区海洋经济高质量倍增发展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备注

产出

指标

数量指标

支持项目数量

≥7个

数量指标

项目年度投资完成率

≥80%

时效指标

项目建设进度按期完成率

≥80%

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沿海地区基础设施条件

有所改善

可持续影响指标

项目持续发挥作用

较为明显

附件3

2024年度省海洋经济发展资金绩效目标区域分解表

区域

支持项目数量

项目年度投资完成率

项目建设进度按期

完成率

市本级

2个

≥80%

≥80%

鹿城区

1-2个

≥80%

≥80%

龙湾区

1-2个

≥80%

≥80%

瓯海区

1-2个

≥80%

≥80%

海经区

1-2个

≥80%

≥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