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财农〔2024〕21号 各有关县(市、区)财政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农业农村新动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若干政策意见》(温政发〔2023〕4号)和《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2023-2025年粮食产业扶持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温粮发〔2023〕4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市县两级申报审核结果,经研究,现将2024年度部分产业政策兑现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级净粮(烘干)中心补助共555179.79元,详情见附件1。“五优联动”实施奖励共340660.73元,结合2023年度产业政策资金兑付情况,本次拨付214123.83元,收回2627.9元,详情见附件2。 二、扣除2023年度产业政策资金兑付结余资金后,本次下达的产业政策资金通过市级粮食风险基金专户拨入各县(市、区)粮食风险基金专户,请苍南县于收文后20个工作日内将“五优联动”实施奖励资金退回款项缴入市级粮食风险基金专户(账户名称:温州市财政局(财政专项资金),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温州市分行,账号:20333039900100000069052),并在摘要中注明“**市(县、市)退回“五优联动”实施奖励”。 三、本次下达的产业政策资金专项用于市级净粮(烘干)中心补助和“五优联动”实施奖励等产业政策兑现,请你们严格按照《温州市区产业政策奖补资金兑现管理办法》(温政办〔2023〕13号)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做好产业政策兑现工作,加强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滞留、挪用资金,切实发挥资金效益。 附件:1.2024年度市级净粮(烘干)中心补助分配表 2.2024年度“五优联动”实施奖励分配表
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4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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