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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拨付2024年度市级净粮(烘干)中心补助和“五优联动”实施奖励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23浏览次数:来源:温州市财政局字体:[ ]

温财农〔2024〕21号    

各有关县(市、区)财政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农业农村新动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若干政策意见》(温政发〔2023〕4号)和《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2023-2025年粮食产业扶持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温粮发〔2023〕4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市县两级申报审核结果,经研究,现将2024年度部分产业政策兑现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级净粮(烘干)中心补助共555179.79元,详情见附件1。“五优联动”实施奖励共340660.73元,结合2023年度产业政策资金兑付情况,本次拨付214123.83元,收回2627.9元,详情见附件2。

二、扣除2023年度产业政策资金兑付结余资金后,本次下达的产业政策资金通过市级粮食风险基金专户拨入各县(市、区)粮食风险基金专户,请苍南县于收文后20个工作日内将“五优联动”实施奖励资金退回款项缴入市级粮食风险基金专户(账户名称:温州市财政局(财政专项资金),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温州市分行,账号:20333039900100000069052),并在摘要中注明“**市(县、市)退回“五优联动”实施奖励”。

三、本次下达的产业政策资金专项用于市级净粮(烘干)中心补助和“五优联动”实施奖励等产业政策兑现,请你们严格按照《温州市区产业政策奖补资金兑现管理办法》(温政办〔2023〕13号)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做好产业政策兑现工作,加强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滞留、挪用资金,切实发挥资金效益。

附件:1.2024年度市级净粮(烘干)中心补助分配表

        2.2024年度“五优联动”实施奖励分配表

附件1


2024年度市级净粮(烘干)中心补助分配表



单位:元
序号县(市、区)金额备注
1瓯海区36310.47温州瓯海强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乐清市200000乐清市亿汇农机专业合作社100000元
乐清浙丰农业专业合作社100000元
3瑞安市148729.32温州稻花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100000元
瑞安市西坞农机植保专业合作社48729.32元
4平阳县170140平阳县作同家庭农场96720元
平阳县吴燕家庭农场73420元
合计555179.79

附件2





2024年度“五优联动”实施奖励分配表






单位:元
序号县(市、区)2024年度“五优联动”实施奖励上年度“五优联动”实施奖励结余资金本次下达资金本次收回资金备注
1乐清市129522.9320149.3109373.630乐清市仙虹粮油贸易有限公司29526.43元
乐清市裕农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50000元
乐清市振前水稻专业合作社49996.5元
2瑞安市97092.415000047092.410瑞安市万云粮油有限公司28706.7元
温州九天智慧农业发展有限公司50000元
浙江庆一种苗有限公司18385.71元
3泰顺县368559015.527839.50浙江万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4苍南县47372.15000002627.9苍南县茂盛粮食加工厂(普通合伙)
5龙港市29818.29029818.290龙港市信实庄稼医院有限公司
合计340660.73129164.8214123.832627.9

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4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