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财农〔2024〕25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农业农村新动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若干政策意见》(温政发〔2023〕4号)(以下简称“农业农村新动能政策”)精神,按照《温州市乡村振兴(西部生态休闲产业带建设)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温乡村振兴办〔2019〕43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将2024年第四批乡村振兴大专项资金合计3001.02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请各地按照相关文件精神,聚焦农业高质量发展和农民农村共同富裕,以乡村振兴为抓手,高水平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强化政策引领、资金引导和项目带动,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支持着力点,明确支持方向、优化投向结构,坚持精准扶持、突出绩效导向,不断提高财政支农政策的精准性、指向性和实效性,更好发挥财政支农资金引领导向作用。 二、资金分配和任务要求 (一)引领渔船建设补助398.5万元 根据农业农村新动能政策第8条和属地申报情况,对完成渔船收缴拆解85艘的属地政府进行补助,下达补助资金28.5万元。(详见附件2) 根据农业农村新动能政策第8条和《温州市“示范船”市级验收复核工作方案》(温农发〔2023〕79号)等文件,经市级验收复核,对74艘示范船下达补助金额370万元。(详见附件3) (二)绿色食品奖励160万元 按照农业农村新动能政策第20条,经在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官网查询核实,确定2024年认证满10年的绿色食品16个,奖励160万元,由县(市、区)分别安排兑现。(详见附件4) (三)农创空间运营项目和农播电商平台项目奖励150万元 根据农业新动能政策第65、66条和《温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2024年温州市农创空间运营项目和农播电商平台项目奖励对象名单的通知》(温农发〔2024〕66号),确定永嘉聚购科技农创空间、文成县巨屿农创空间、乐清市农创客发展联合会农创空间等3个项目为2024年温州市农创空间运营项目,确定鹿城农播孵化基地、泰顺滨泰数字经济产业园等2个项目为2024年温州市农播电商平台项目,分别给予每个运营主体奖励资金30万元。以上奖励资金150万元,由县(市、区)分别安排兑现。 (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奖励(第三季度)150万元 根据农业农村新动能政策第57条,经验收评价,对第三季度的30个“整治优胜村”各奖励价值5万元经济果树苗木、美化花卉苗木,指标下达后,由各村参照苗木参考报价单自行采购,用作村内绿化美化。(详见附件5) (五)2023年新动能政策审查遴选类项目资金结算(2024年第三批)19.52万元 根据农业农村新动能政策和《温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农业农村新动能政策审查遴选类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温农发〔2023〕62号)等文件,对2023年41个遴选类项目中2个已验收的项目进行结算,下达19.52万元(详见附件6)。 (六)农业产业重大项目投资补助安排1050万元 根据农业农村新动能政策第73条和《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乡村振兴绩效提升奖补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3〕76号),下达鹿城区温州农科城数字化植物工厂与蔬菜保供基地建设项目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市级激励资金1050万元,下步将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对该项目的实际审核情况结算市级激励资金。 (七)浙南民居建设样板工程奖励(2024年度)200万元 根据农业农村新动能政策第54条和《关于公布2024年度浙南民居建设工程奖补对象遴选认定名单的通知》(温住建发〔2024〕58号),确定瑞安市芳庄乡黄金坳村等10个村为 2024年度浙南民居建设样板工程奖补对象,每个奖励20万元。以上奖励资金200万元,由县(市、区)分别安排兑现。(详见附件7) (八)乡村振兴水利示范项目投资激励783万元 根据农业新动能政策第25条、2023年度温州市乡村振兴水利示范项目评选结果和2024年市级评估情况,下达激励资金783万元,用于支持示范项目建设。(详见附件8) (九)2024年度文泰船运职工生活困难补助90万元 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第〔2024〕47号,拨付文成、泰顺两县2024年度市级补助资金各45万元,资金通过一般项转移支付下达,由两县统筹用于文泰船运职工生活困难补助。 三、工作要求 资金分配和任务要求中的第二、第三项目,涉及县级兑现的,由市级统一在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完成申报、审核、公示等程序后推送至县级,县级兑付到主体时应简化兑付审批流程,原则上应在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流程推送到县级后的5个工作日内由属地财政、农业农村部门直接完成兑现。 各地应按规定将市级下达的补助资金及时落实到具体项目,并自市级资金文件下达起60日内向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资金使用计划。使用计划需明确资金具体用途、项目建设内容、补助标准、补助额度、绩效目标等内容,并作为评价资金使用绩效的重要依据。 附件:1.2024年第四批乡村振兴大专项资金分配表 2. 引领渔船建设(内陆捕捞渔船减船转产)补助资金分配明细表 3. 引领渔船建设(示范船)补助资金分配明细表 4.绿色食品奖励资金分配明细表 5.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奖励(第三季度)资金分配明细表 6.2023年新动能审查遴选类奖补项目(第三批)资金结算明细表 7. 浙南民居建设样板工程(2024年度)奖励资金分配明细表 8.乡村振兴水利示范项目激励资金分配明细表 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4年第四批乡村振兴大专项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附件2 引领渔船建设(内陆捕捞渔船减船转产)补助资金分配明细表
附件3 引领渔船建设(示范船)补助资金分配明细表
附件4 绿色食品奖励资金分配明细表
附件5 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奖励(第三季度)资金分配明细表 单位:万元
附件6 2023年新动能审查遴选类奖补项目(第三批)资金结算明细表 单位:万元
附件7 浙南民居建设样板工程(2024年度)奖励资金分配明细表
附件8 乡村振兴水利示范项目激励资金分配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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