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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某研究所一期建设项目工程价款 结算监督审查

发布日期:2024-05-16浏览次数:来源:温州市财政局字体:[ ]

一、 项目基本情况及特点

温州某研究所一期建设项目地上总建筑面积43331m2,其中1#楼科研用房29811m2,2#楼实验配套用房5918m2,3#楼综合管理用房及生活配套用房7111m2,连廊224m2,地下室地面疏散楼梯32m2,天街235m。另地下室面积14860m2。

项目总概算金额29479万元,对应工程费用为26072万元。2020年,经调整总概算金额37096.48万元,对应工程费用为34631万元。工程主要内容为研究所一期建设工程各建(构)筑物(包括用地范围内的主体建筑上下部(包括土建、水电安装、人防、消防、暖通、智能化、装修、幕墙、亮化等)、围墙、绿化、道路等附属配套设施)的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和调试、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保修期的保修工作。

工程开工日期为2016年9月8日,竣工验收日期为 2021年2月5日,合同工期为32个月,工程质量为合格。

二、 审核思路及做法

财政部门的工程价款结算审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项目投资决策情况

1、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是否实行方案优选和限额设计。

2、项目总投资、分项投资是否遵循“估算控制概算”的原则,实行设计优化和概算审查。

3、项目是否存在扩大建设规模,增加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等现象。

(二)工程招标管理情况

1、工程是否依法实行公开招标。

2、工程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是否遵循“概算控制预算”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对应的施工图及现行工程计价规范、定额进行编制。

(三)工程合同管理情况

1、工程建设施工合同是否按照工程招标文件相关内容签订,质量、工期、造价等实质性条款是否与招标文件一致。

2、工程建设施工合同中工程价款结算条款是否对结算方式、口径、期限及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进行详细、合理的约定并予以执行;工程价款结算条款调整是否及时签订补充协议。

3、工程是否按照批准的施工图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施工单位的人员到位情况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合同要求达到标化工地的文件依据是否完整。

4、工程是否在合同约定工期内完工;如工期延误,相关责任是否明确,相关原因是否进行分析。

(四)工程变更管理情况

1、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施工变更、合同变更)是否进行必要性、合理性、经济性审核,变更程序是否规范,签署是否完整,意见是否明确。

2、工程变更、工程索赔、无价材料等联系单是否及时进行确认,涉及的金额调整是否及时予以确定。

3、工程变更、工程索赔、无价材料等联系单是否按序编号,跳号、作废联系单是否说明。

4、工程变更、工程索赔、无价材料等联系单费用增加导致工程造价超过原批复概算的,是否报原审批部门重新调整、审批。

(五)工程结算审核情况

1、工程建设整体完工(或过程节点完工)后是否及时组织工程质量验收。

2、工程建设是否存在“超工期、超概算”现象。

3、工程价款结算是否遵循“预算控制结算”的原则,按照合同约定和工程价款结算程序及时安排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

4、工程价款结算审核是否存在重大偏差;工程量、价、费是否根据工程结算资料进行全面核实,人工、材料动态调整范围、时点是否明确。

(六)工程现场踏勘情况

1、工程现场情况是否与确认的竣工图一致,是否存在未施工项目,未完成工程量。

2、工程变更完成情况是否与签证内容相符,工程变更的工程量增减有无虚报、多报,对照原施工图是否重复计算。

3、工程使用材料、设备的规格、品质、等级是否与设计要求相符,是否存在偷工减料、降档替代现象。

4、工程隐蔽内容的验收资料签证是否完备,是否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检测确认或抽样核实。

三、 审核重点、难点及应对措施

(一)审核重点、难点

1、本工程结算为监督审查项目,既要对造价偏差进行核实,更关键的还需对项目投资决策情况、工程招标管理情况、工程合同管理情况、工程变更管理情况、工程结算审核情况、工程现场踏勘情况等进行全面审查。

2、项目时间紧,专业性较强,施工图设计深度不够。概算调整大,特别是涉及动物房。

3、暂估价是合同价的组成部分,是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单价的材料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项目列入过多的暂估价,价格很难准确把握。

4、项目历经时间长、建设单位人员多次更换,建设单位确认事项难。

(二)应对措施

项目投资额大、专业性强,应委托服务优、信誉好、质量高的中介机构,并配置高素质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进行全面审查,在制定审查方案、现场踏勘、形成审查结论等各关键环节重点加强专业人员的复核工作。同时由温州市财政项目预算审核中心进行再次核查、征求意见。

四、 审核结果及成效

(一)批复概算执行情况

工程结算价款控制在批复概算工程费用之内,但装修工程、地下室建筑工程未控制在批复概算对应工程费用之内。建设单位审核确认工程结算价款金额33509万元;批复概算对应工程费用34631万元,工程结算价款控制在批复概算工程费用之内。其中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审核确认工程结算价款金额7590万元,批复概算对应工程费用6559万元;地下室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审核确认金额5702万元,批复概算对应工程费用5550万元,装修工程、地下室建筑工程未控制在批复概算对应工程费用之内。

(二)工程招标及招标控制价情况

动物房相关实验设备项目(涉及造价约1771万元)不在原批复概算之内,且不在招标范围之内,直接委托本工程施工单位进行施工。依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五条:“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四条规定范围内的项目,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动物房相关实验设备应招标未进行招标。

(三)施工合同执行情况

1、工期延误签证不充分。合同工期32个月,开工日期2016年9月8日,竣工验收日期2021年2月5日,实际工期1611日历天,较合同工期延误639天。建设单位未提供工期延误签证资料,仅在《补充协议一》提及“整体项目于2020年8月30日完工”。

2、开工报告日期在施工许可证日期之前,不合理。《开工报告》中开工日期为2016年9月8日,施工许可证日期为2017年8月25日。

3、合同中关于合同价格形式约定不一致。《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协议书第四条第2点:“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专用条款第12.1条第⑤点:“包干范围本工程包工包料,除发包人提出的调整建设规模及建设标准、发包人认可的实行动态管理的材料及人工、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可调整情形外,合同价格不予调整,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按经审查后批准后的施工组织方案计算后一次性包干”,合同条款存在矛盾。

(四)工程变更管理情况

1、部分技术核定单或签证单,建设单位审批时限不符合合同要求。如技术核定单006,施工单位报送时间2017年6月1日,建设单位签署时间2017年10月16日,建设单位审批时限不符合《施工总承包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10.4.2条“发包人应在承包人提交变更估价申请后14天内审批完毕”约定。

2、部分工程联系单或签证单中,建设单位落款非合同约定的发包人代表。如合同约定的发包人代表为曹某,而工程联系单028建设单位签字栏为郭某、周某。

(五)工程现场勘察情况

《定案预算书》中消火栓箱灭火器配置2*MF/ABC5,单独灭火器箱为2*MF/ABC6;现场勘查为灭火器配置均为2*MF/ABC4,建设单位未对此进行处理。

(六)工程价款偏差情况

经监督审查,相对项目建设单位审核确认结算价335091290元存在金额偏差1585897.67元,其中,正偏差44417元,负偏差1630314.69元。

五、 审核体会及建议

(一)审核体会

财政监督审查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重而道远,需要每一位财政监督审查人员不断创新监督审查理论,拓宽监督审查思路。在工作中时常使“监督”和“审查”相结合,利用监督审查结论总结分析项目在监督审查过程中的漏洞,针对每个项目的个性问题,以小博大,以此言他,引导建设单位规范工程管理。同时,在监督审查过程中,充分尊重中介机构或专家的意见,提前请教相关专业问题,表述“不唯增、不唯减、只唯实”的监督审查原则。

(二)相关建议

一是严格概算刚性约束。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高度重视与整体项目批复概算的分析对比,确保建设内容和标准在初步设计批复的范围内。创新设定“项目概算和估算对比表”、“合同和概算对比表”、“合同进度用款情况表”、“工程变更联系单汇总表”四张报表,实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预警项目超工期、超概算,提前做好防范措施。

二是严格合同履约管理。工程管理坚持以合同为依据的理念,坚守合同底线思维,提高合同履约合规性,尤其是工程款的结算支付、工程变更签证等,做到合同履约有理有据,要切实通过合同履约全面保护自身合法利益。

三是严格工期实时管理。以建设单位为主导,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共同对工程进度进行管控。在综合考虑总工期要求,明确并细化关键线路上的关键节点工期安排,加强事前、事中及事后监控与管理,力争工程按期完工。对于不可避免的工期延期情况,对延期原因进行分析、处理、及时签证,避免后期发生责任纠纷。

四是严格工程变更管理。工程联系单的签证要确保真实有效,符合实际;签证的依据要充分,特别是隐蔽工程要在覆盖前进行实测,或以图片、视频方式留证,尤其是在实际施工中降低标准或未达到设计图纸标准或工程甩项的,应及时主动予以签证确认,避免造成投资损失;注重签证、上报、审批的时限和流程要符合合同约定,审批意见明确。

五是引入咨询机构协助。“专业人做专业的事”,建设单位若专业人员配置不足,有必要聘请专业造价咨询机构协助进行全过程造价管控,包括从招标文件编制、招标控制价编制、合同签订、工程签证把关以及工程结算审核进行全面有效管控。

六是及时办理工程结算。在工程管理过程中,建设单位主导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各方共同参与,保障施工质量、工程量、造价等认质认价的内容精确可控,有效降低审核周期,结算进度提速提效,确保及时完成工程价款结算审核定案。

温州市财政项目预算审核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