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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财会〔2024〕3号 各县(市、区、功能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温州市财政局 中共温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温州市高端会计人才(第四期)培养工作的通知》(温财会〔2023〕12号)精神,按照“本人自愿、单位推荐、综合评定”原则,以笔试和面试成绩为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经与市委人才办、市人力社保局共同商议确定,共录取正式学员53名,其中3人为浙江省财会大赛现场总决赛的选手,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具体开班时间另行通知。 开展温州市高端会计人才培养是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三支队伍”建设战略部署的具体举措,希望学员所在单位高度重视并大力支持,为本单位学员参与培训提供必要保障,确保其圆满完成培养任务。 附件:温州市高端会计人才(第四期)培养学员名单(1).pdf 温州市财政局 2024年5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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