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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地方财经纪律规范预决算专项检查的通知


温财监督〔2024〕5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卫生健康局:

为扎实推进基层医疗卫生高质量发展,做实做好我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合理合规使用各项资金,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项目服务质量与效果,让群众享有更加公平普惠、便捷高效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研究,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决定在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领域开展地方财经纪律规范预决算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掌握全市各地2020年以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管理和项目落实情况,总结各地工作经验、特色亮点,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切实提高项目服务质量与服务绩效。

二、检查对象

各县(市、区)财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以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抽取部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点检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真实性、财政资金拨付与使用的规范性等情况。

三、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采用上下联动方式分步开展专项联合检查。

(一)县级自查。5月29日起,各县(市、区)按照检查内容,组织对本辖区内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和资金管理情况进行调查,全面排查问题,实地抽查至少3家,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立行立改,对于违规违法问题,严肃处理问责。6月18日前,上报本地自查报告及相关台账(模板另行下发)。

(二)市级抽查。6月19日起,抽取4个地区开展检查工作,每个地区实地检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少于3个。通过实地检查、座谈、查阅台账材料等方式核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和资金管理情况,6月28日前完成实地抽查工作。

(三)整改规范(7月份)。进行问题反馈与出具报告,完成检查工作。结合县级自查和市级抽查情况,各责任单位及时落实问题整改。

四、检查内容

(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包括预算安排、预算执行进度、农村地区村卫生室补助到位情况、财务管理等内容。

(二)项目日常管理与年度重点项目工作落实。围绕《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第四版)》开展项目管理,包括项目组织管理落实,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等重点人群与重点疾病健康管理服务质量、电子健康档案利用效果与质量以及项目服务效果、服务特色亮点的总结应用等。

(三)家庭医生团队建设情况。包括家庭医生团队数量、人员组成、覆盖区域及人口等情况,每个团队均有1名执业(助理)资格的全科医生或临床医生、乡村医生,明确团队内部职责分工,确保组团式服务。

(四)家庭医生签约情况。包括收取签约服务费的签约工作情况、个人收费、医保基金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拨付情况和签约服务费的分配情况。

五、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统筹安排部署。各县(市、区)财政、卫健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总结财会监督检查工作经验,切实履行财会监督主体责任。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及时制订检查方案,组建检查组实施检查,配合做好上级检查工作。

(二)依法依规检查,严肃工作纪律。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准则制度以及内部控制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要求,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检查,接受被检查单位的监督。参检人员要履职尽责,严格遵守各项检查纪律、廉洁纪律和保密纪律,自觉维护监督队伍良好形象。

(三)加强沟通协调,形成长效机制。各县(市、区)财政、卫健部门要和医疗保障部门沟通协调,通报检查名单、共享检查结果,有效避免多头重复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进行整改,督促加强经费管理,确保财政资金规范使用,资金绩效不断提高。

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