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财政信息  > 专项经费
索引号 001008003015011/2024-00037 主题分类 财政
组配分类 专项经费 发布机构 温州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4-05-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下达及调整省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温财资环〔2024〕7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洞头区港航管理中心,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建〔2021〕8号)及《温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下达碳达峰资金及调整预算指标的函》(温交函〔2024〕9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现将省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下达给你们,相应增加你县(市、区)或单位2024年“2140199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预算指标。相关事项一并通知如下:

一、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4年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浙财建〔2024〕23号)及2024年度淘汰国四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新增和更新新能源城乡公共汽电车、新增内河新能源船舶等工作任务,下达各县(市)、洞头区、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碳达峰补助资金577万元。

二、根据浙江省港航管理中心关于公布港口岸电建设改造项目第二批奖补资金审核情况,结合已下达省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调整市港航管理中心行业管理经费40.5万元用于温州金洋集装箱码头岸电建设补助。

请你们收到本通知后,及时拨付和规范使用资金,及时掌握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并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同时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对照绩效目标抓好落实,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任务和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4年省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分配及调整表.pdf

           2.2024年省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pdf

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