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乡村振兴大专项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02浏览次数:来源:温州市财政局字体:[ ]

温财农〔2024〕16号  

各县(市、区、功能区)财政局、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农业农村新动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若干政策意见》(温政发〔2023〕4号)(以下简称“农业农村新动能政策”)精神,按照《温州市乡村振兴(西部生态休闲产业带建设)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温乡村振兴办〔2019〕43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将2024年第二批乡村振兴大专项资金合计2633.576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相应追加你们2024年度“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预算指标,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请各地按照相关文件精神,聚焦农业高质量发展和农民农村共同富裕,以乡村振兴为抓手,高水平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强化政策引领、资金引导和项目带动,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支持着力点,明确支持方向、优化投向结构,坚持精准扶持、突出绩效导向,不断提高财政支农政策的精准性、指向性和实效性,更好发挥财政支农资金引领导向作用。

二、资金分配和任务要求

(一)农业龙头企业经营贡献奖励170万元

根据农业农村新动能政策第45条,经主体申报、市县两级农业农村主管局审核、市级公示,确认乐清江南饲料有限公司、浙江绿洲食品有限公司、海跃食品有限公司、浙江老李食品有限公司4家企业2023年度营收首次达到1亿元,每家奖励10万元;浙江修文食品有限公司、浙江百菲乳业有限公司2家企业2023年度营收首次达到3亿元,每家奖励20万元;温州面粉有限公司、益海嘉里(温州)粮油有限公司、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家企业2023年度营收首次达到5亿元,每家奖励30万元。以上奖励资金170万元,由县(市、区)分别安排兑现。

(二)农业龙头企业奖励70万元

按照农业农村新动能政策第46条,根据《农业农村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公布第八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农产发〔2024〕1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公布省级骨干农业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浙农产发〔2024〕1号),浙江铁枫堂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为2023年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奖励50万元;温州海跃食品有限公司(平阳县)为2023年新认定省级骨干农业龙头企业,奖励20万元。以上奖励资金70万元,由县(市、区)分别安排兑现。

(三)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奖励110万元

按照农业农村新动能政策第64条,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公布2023年度省级示范性农民合作社名单的通知》(浙农字函〔2024〕47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名单的通知》(浙农政发〔2023〕7号),2023年首次认定为省级示范性农民合作社10家,每家奖励5万元,共奖励资金50万元(详见附件2);2023年首次认定为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12家,每家奖励5万元,共奖励资金60万元(详见附件3)。以上奖励资金110万元,由县(市、区)分别安排兑现。

(四)2023年预制菜示范性企业贷款贴息188.62万元

根据农业农村新动能政策第76条,经企业申报、县级初审、市级审核,确认浙江香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等12家预制菜示范性企业符合贷款贴息项目条件,2023年贷款贴息项目实际补助资金为188.62万元(详见附件4),资金由县(市、区)分别安排兑现。

(五)2023年新动能政策审查遴选类项目资金结算67.71万元

根据农业农村新动能政策和《温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农业农村新动能政策审查遴选类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温农发〔2023〕62号)等文件,对2023年41个项目中3个已终止、14个已验收的项目,进行资金结算,共下达资金67.71万元(详见附件5)。

(六)扶持粮食规模经营补贴220万元

根据农业农村新动能政策第1条和《温州市粮食安全和推进农业现代化领导小组关于切实抓好2024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温粮安〔2024〕1号),结合各区(功能区)2023年规模种粮补贴面积,下达补贴220万元,由各区(功能区)统筹用于粮食生产相关补贴。其他各县(市)应足额安排财政资金,保障粮食生产发展相关工作落实。

(七)农作物配方肥推广补助192.57万元

根据农业农村新动能政策第19条和《温州市粮食安全和推进农业现代化领导小组关于切实抓好2024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温粮安〔2024〕1号),结合2024年主要农作物配方肥和按方施肥推广任务,下达192.57万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各地的主要农作物配方肥推广和数字化台账建设,超出任务部分由各地自行承担。

(八)丘陵山区适用农机购置补贴497.5万元

根据农业农村新动能政策第28条,山区五县2023年度共补贴机具2446台(套),补贴总额1795.37万元(中央资金800.34万元、县级资金995.03万元)。经审核,下达市级农机购置补助497.5万元(详见附件6)。

(九)种业展会补助27.95万元

按照农业农村新动能政策第42条,根据《浙江省种子管理总站关于召开2024年浙江番茄新品种大会的通知》(浙种〔2024〕16号),2024年3月13日至15日苍南县举办2024年浙江番茄新品种大会,本次下达苍南县政府所承担55.902万元的50%计27.95万元奖励。

(十)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奖励(2024年第1季度)150万元

根据2023年农业农村新动能政策第57条 和《温州市和美乡村“示范引领、全域整洁”行动方案》(温委办发〔2023〕5号),经验收评价,对第一季度的30个“整治优胜村”各奖励价值5万元经济果树苗木、美化花卉苗木,指标下达后,由各村参照苗木参考报价单自行采购,用作村内绿化美化(详见附件7)。

(十一)预制菜示范性企业营销补助19.226万元

根据农业农村新动能政策第75条,经审核,对参加第四届中国预制菜产业博览会等3次活动9家企业按照类别进行奖补,奖补资金总额为19.226万元(详见附件8),由市农业农村局通过惠企直通车平台进行兑付。

(十二)2023年乡贤助力乡村振兴工程奖励200万元

根据农业农村新动能政策第53条,经审核,确认泰顺县雅阳镇和平村等10个村为2023年度温州市乡贤助力乡村振兴工程累计招商引资实际落地投资额排名前十的村,各奖励20万元,资金用于乡贤助力乡村振兴项目周边配套建设(详见附件9)。 

(十三)“六个一”全产业链培育补助720万元

根据农业农村新动能政策第72条和项目申报、实施等情况,经审核,本次下达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茶产业全产业链培育项目220万元、文成县糯米山药全产业链项目50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强链补链。

三、工作要求

资金分配和任务要求中的第一、第二、第三、第四条奖补项目,涉及县级兑现的,由市级统一在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完成申报、审核、公示等程序后推送至县级,县级兑付到主体时应简化兑付审批流程,原则上应在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流程推送到县级后的5个工作日内由属地财政、农业农村部门直接完成兑现。

各地应按规定将市级下达的补助资金及时落实到具体项目,并自市级资金文件下达起60日内向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资金使用计划。使用计划需明确资金具体用途、项目建设内容、补助标准、补助额度、绩效目标等内容,并作为评价资金使用绩效的重要依据。

附件:1.2024年第二批乡村振兴大专项资金分配表

2.2023年首次认定为省级示范性农民合作社奖励资金分配明细表

3.2023年首次认定为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奖励资金分配明细表

4.2023年预制菜示范性企业贷款贴息项目补贴资金分配明细表

5.2023年新动能审查遴选类奖补项目资金结算明细表

6.2023年度温州市山区五县适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分配明细表

7.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奖励(第一季度)资金分配明细表

8.预制菜示范性企业营销补助资金分配明细表

9.2023年乡贤助力乡村振兴工程奖励资金分配明细表

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4年第二批乡村振兴大专项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任务名称
地区

农业龙头企业经营贡献奖励

农业龙头企业奖励

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奖励

2023年预制菜示范性企业贷款贴息项目

2023年新动能政策第一批审查遴选类项目资金结算

扶持粮食规模经营补贴

农作物配方肥推广补助

丘陵山区适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

种业展会补助

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奖励(第一季度)

预制菜示范性企业营销补助

2023年乡贤助力乡村振兴工程奖励

“六个一”全产业链培育补助

合计

预算科目

2130199

2120804


市农业农村局











19.226



19.226

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20

220

鹿城区

30



20


57.31

4.55



5


20


136.86

龙湾区





11.12

101.01

2.1



10




124.23

瓯海区

20


5



61.37

5.25



5


20


116.62

洞头区




16



1.05



5


20


42.05

海经区






0.31








0.31

乐清市

40

50

5


6.7


16.38



20


20


158.08

瑞安市

10


25

132.62

48.31


14.98



20


20


270.91

永嘉县







35.28



20


20


75.28

文成县



15




16.8

99.88


10


40

500

681.68

平阳县

10

20

5

20

-32.24


40.74

266.65


15




345.15

泰顺县



15


-49.4


18.9

24


15


40


63.5

苍南县

60


30


66.45


33.18

106.97

27.95

20




344.55

龙港市



10


16.77


3.36



5




35.13

合 计

170

70

110

188.62

67.71

220

192.57

497.5

27.95

150

19.226

200

720

2633.576


附件2

2023年首次认定为省级示范性农民合作社奖励资金分配明细表

序号

县(市、区)

单 位 名 称

奖励金额

(万元)

1

瑞安市

瑞安市营前云湖早茶专业合作社

5

2

瑞安市寨寮溪富硒紫山药专业合作社

5

3

乐清市

乐清市天雁茶叶专业合作社

5

4

文成县

文成县里阳红枫林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

5

5

泰顺县

泰顺县百湖种植专业合作社

5

6

苍南县

苍南县法飞农机专业合作社

5

7

苍南县盛态水果专业合作社

5

8

苍南县柚润四季柚种植专业合作社

5

9

苍南县天瑞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

5

10

龙港市

龙港市直升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

5

合  计


50


附件3

2023年首次认定为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奖励资金分配明细表

序号

县(市、区)

单 位 名 称

奖励金额

(万元)

1

瓯海区

温州市瓯海泽雅潘建苏家庭农场

5

2

瑞安市

瑞安市瑞燕家庭农场

5

3

瑞安市瑛瑛农场

5

4

瑞安市玉余家庭农场

5

5

文成县

文成县南田镇蔡氏家庭农场

5

6

文成县谢朝金家庭农场

5

7

平阳县

平阳县创梦家庭农场

5

8

泰顺县

泰顺县陶文选家庭农场

5

9

泰顺县卓细花家庭农场

5

10

苍南县

苍南县苍石家庭农场

5

11

苍南县思海家庭农场

5

12

龙港市

龙港市如康家庭农场

5

合  计

60


附件4

2023年预制菜示范性企业贷款贴息项目补贴资金分配明细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地区

申报企业

纳入贴息范围贷款额度

贴息期间申报利息

已付利息

总额

补贴比例核算的金额(按不高于一年期 LPR 的贷款利率60%)

A/B档

贷款贴息补助金额

实际奖补金额

备注

1

鹿城

藤桥食品有限公司

3000

49.275

49.275

28.90

A

20.00

20.00


小  计







20.00


2

洞头

浙江码头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1300

38.53

38.53

27.04

B

16.00

16.00


小  计







16.00


3

瑞安

浙江香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1600

41.57

41.57

25.68

A

20.00

20.00


4

瑞安市华盛水产有限公司

5500

250.25

250.25

118.14

A

20.00

12.00

该企业当年可用奖补资金额度不足

5

温州市隆升水产食品有限公司

1000

27.6894

27.6894

15.62

B

15.62

15.62


6

浙江顶味食品有限公司

2000

31.266665

31.266665

20.21

B

16.00

16.00


7

瑞安市华源食品有限公司

780

41.390831

41.390831

17.46

B

16.00

16.00


780

26.741938

26.741938

15.88

8

瑞安

浙江瑞松食品有限公司

1100

31.172

31.172

18.26

B

16.00

16.00


9

温州潘氏食品有限公司

100

2.863752

2.863752

1.58

B

6.42

5.00

该企业当年可用奖补资金额度不足

225

7.384647

7.384647

4.83

10

浙江绿洲食品有限公司

850

33.626938

33.626938

18.26

B

16.00

16.00


11

浙江中可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1000

38.12

38.12

21.45

B

16.00

16.00


448

7.387176

7.387176

4.80

小计







132.62


12

平阳

浙江金恩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99

27.48915

27.48915

16.94

A

20.00

20.00


900

26.735118

26.735118

16.43

小  计







20.00


合  计







188.62


注释:1.市财政给予示范性企业不高于一年期 LPR 的贷款利率 60% 的贴息,年度总额不超过 20 万元。(A 档企业最高补助 20 万、

B 档企业最高补助 16 万)。  

2.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19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3.65%;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8月20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3.55%;2023年8月2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3.45%。


附件52023年新动能审查遴选类奖补项目资金

结算明细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地区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主体

核定总投资

市级应补助

市级已预拨60%

本次结算金额

备注

1

龙湾

2023年农海产品保鲜冷链设施项目

浙瓯水产农海产品保鲜冷链设施项目

温州瓯风海产品有限公司

164.5

41.12

30.00

11.12


小  计

164.5

41.12

30.00

11.12


2

乐清

2023年农业生态环保设施改造提升示范项目

规模水产养殖场尾水处理

乐清市益海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

67.0

20.10

13.40

6.7


小  计

67.0

20.10

13.40

6.7


3

瑞安

2023年农业生态环保设施改造提升示范项目

规模水产养殖场尾水处理

浙江绿健生态农庄股份有限公司

77.62

23.29

14.04

9.25


2023年农机服务示范项目

新型HopeNet网更换与应用

温州丰和海洋开发有限公司

118.12

59.06

60.00

-0.94


2023年稻渔综合种养示范项目

双季稻-帆布池稻虾轮作示范及推广

浙江荣海锋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瑞安)

204.06

100.00

60.00

40.00


小  计

399.8

182.35

134.04

48.31


4

平阳

2023年农海产品保鲜冷链设施项目

农产品保鲜冷库建设

平阳县志业家庭农场



9.00

-9.0

发文

已终止

2023年农海产品保鲜冷链设施项目

水产品加工厂保鲜冷链设施

平阳县海蓝蓝水产品加工厂

39.4

5.19

3.60

1.59


2023年农业生态环保设施改造提升示范项目

畜牧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

平阳县西岙蛋鸡养殖专业合作社

296.5

87.97

52.80

35.17


2023年稻渔综合种养示范项目

小龙虾育苗基地建设

平阳县浙之鲜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60.00

-60.0

发文

已终止

小  计

335.9

93.16

125.40

-32.24


5

泰顺

2023年农业生态环保设施改造提升示范项目

畜牧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

泰顺县腾恒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

356.7

105.00

74.40

30.6


2023年农机服务示范项目

泰顺县南浦溪镇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改造提升示范项目

泰顺县包记家庭农场有限公司

202.3

100.00

60.00

40.0


2023年丘陵山区宜机化改造项目

柳峰乡丘陵山区园地改造项目




120.00

-120.0

发文

已终止

小  计

558.9

205.00

254.40

-49.4


6

苍南

2023年农机服务示范项目

温州天尚飞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改造提升示范项目

温州天尚飞植保服务有限公司

172.90

86.45

60.00

26.45


2023年稻渔综合种养示范项目

莒溪镇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化示范基地建设

苍南莒溪鑫荣置业有限公司

202.6

100.00

60.00

40.0


小  计

375.5

186.45

120.00

66.45


7

龙港

2023年农海产品保鲜冷链设施项目

海产品加工保鲜冷链设施建设

温州宝味鑫食品有限公司

42.2

6.33

4.00

2.33


2023年农海产品保鲜冷链设施项目

恒温除湿设施项目

浙江一品爽食品有限公司

49.7

7.44

5.00

2.44


2023年农海产品保鲜冷链设施项目

蔬菜储存保鲜冷库及配套设施建设

龙港市智奇蔬菜专业合作社   

238.52

30.00

18.00

12.00


小  计

330.4

43.77

27.00

16.77


总    计

2232.0

771.95

704.24

67.71



附件6

2023年度温州市山区五县适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分配明细表

序号

县(市、区)

申请补贴机具数量(台、套)

销售总价(万元)

补贴金额(万元)

补贴率

申请市级资金(万元)

备注

总额

中央

省级

县级

1

文成县

212

456.65

290.04

90.27

0

199.77

63.51%

99.88

有6台联合收割机和4台轮式拖拉机已达单台机具补贴10万元上限,其余202台农机补贴率均达70%以上。

2

平阳县

1173

1432.02

1016.72

483.41

0

533.31

71.00%

266.65


3

泰顺县

600

133.8

96

48

0

48

71.75%

24


4

苍南县

461

560.87

392.61

178.66

0

213.95

70.00%

106.97


合  计

2446

2583.34

1795.37

800.34

0

995.03


497.5



附件7

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奖励(第一季度)资金分配明细表

县(市、区)

奖励村名单

奖励资金(万元)

鹿城区

藤桥镇油岙村

5

龙湾区

海城街道东门村、石坦村

10

瓯海区

茶山街道京山村

5

洞头区

大门镇岙底村

5

乐清市

岭底乡张庄村,雁荡镇樟下村、上詹村,大荆镇石坦村

20

瑞安市

马屿镇姜家汇村、上京村,高楼镇宁益村,莘塍街道下村村

20

永嘉县

北城街道阮家降村,桥头镇黄堡村,乌牛街道岭下村,黄田街道莲浦村

20

文成县

峃口镇九山村、周山畲族乡益群村

10

平阳县

青街乡九岱村,闹村乡东北村、小施村

15

泰顺县

彭溪镇车头村、大安乡下塔村、泗溪镇坑头村

15

苍南县

金乡镇夏八美村、金桥村,桥墩镇兴庆村,宜山镇塘西村

20

龙港市

三园社区

5

合计

30

150


附件8

预制菜示范性企业营销补助资金分配明细表

展会名称

企业名称

类别

展位费

(元)

广告费

(元)

补助金额

(元)

第四届中国预制菜产业博览会

温州潘氏食品有限公司

B类

31752


12700

2023浙江农业博览会

浙江金恩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类

23040


11520

2023浙江农业博览会

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A类

46080

30000

38040

2024年温州市迎新春大联展线上推广活动

瑞安市华盛水产有限公司

A类

20000


10000

2024年温州市迎新春大联展线上推广活动

浙江金恩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类

40000


20000

2024年温州市迎新春大联展线上推广活动

温州快鹿集团有限公司

A类

40000


20000

2024年温州市迎新春大联展线上推广活动

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A类

40000


20000

2024年温州市迎新春大联展线上推广活动

藤桥食品有限公司

A类

40000


20000

2024年温州市迎新春大联展线上推广活动

温州市雪顶豆制品有限公司

B类

40000


16000

2024年温州市迎新春大联展线上推广活动

温州市强能食品有限公司

B类

20000


8000

2024年温州市迎新春大联展线上推广活动

浙江瑞松食品有限公司

B类

40000


16000

合计补助金额(元)

192260


附件9

2023年乡贤助力乡村振兴工程奖励资金分配明细表

县(市、区)

项目所在村

奖励资金(万元)

鹿城区

山福镇金岙村

20

瓯海区

丽岙街道姜宅村

20

洞头区

元觉街道小北岙村

20

乐清市

大荆镇临溪村

20

瑞安市

湖岭镇大岭羊村

20

永嘉县

云岭乡南陈村

20

文成县

西坑畲族镇梧溪村、西坑畲族镇

西坑民族村

40

泰顺县

罗阳镇下交详村、雅阳镇和平村

40

合计

10

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