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华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根据《财政检查通知书》(温财监督检字〔2024〕9号),我局自2024年8月10日开始,对你单位2023年度以来资产评估执业质量情况进行了检查。经检查,本机关认为你单位存在以下问题: 一、未按规定缴纳社保 二、评估方法选用不当 三、评估计算存在不足 四、法律法规依据说明不完整 五、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不完整 本通知书自送达之日起生效,你单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资产评估机构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资产评估基本准则》等相关规定,在15日内对以上问题进行改正,并将整改情况(附有关证明材料)以书面形式报送温州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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