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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财党组〔2025〕9号 各县(市、区、功能区)财政局,市局各处(局)室、直属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李侠、任黎丽、邱丽慧等3位同志兼任温州市大建大美投资保障基金有限公司董事,李侠同志兼任董事长,任期三年;免去郑兴隆同志兼任的温州市大建大美投资保障基金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 杨平、王绪怡、章涵劭等3位同志兼任温州市大建大美投资保障基金有限公司监事,杨平同志兼任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 以上人员在温州市大建大美投资保障基金有限公司兼任职务期间不享受该公司的薪金、福利待遇。 中共温州市财政局党组 2025年3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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