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财资环〔2025〕4号 各有关县(市、区)财政局、应急管理局: 根据温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下达《2024年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提升任务的通知》(温应急〔2024〕18号)和《关于印发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经费的补助办法的通知》规定,结合考核情况,现下达对全市2024年规范化建设考核验收通过的273家避灾安置场所建设补助资金共计50万元,并相应增加你县(市、区)2025年度“2249999 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预算指标(具体补助金额详见附件)。 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补助资金主要用于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相关工作支出,不得用于发放单位个人奖励。请各地财政部门切实加强补助资金绩效管理,及时拨付补助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1.2024年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市级补助资金汇总表 2.2024年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绩效目标表 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3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4年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市级补助资金汇总表
附件2 2024年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绩效目标表
2024年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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