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农业农村局 温州市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5年第一批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26浏览次数:来源:温州市财政局字体:[ ]

温财农〔2025〕4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农业农村新动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若干政策意见》(温政发〔2023〕4号)和《温州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温财农〔2024〕2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下达2025年第一批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合计595万元,并相应增加你们“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预算指标,其中:

一、2024年度挂钩帮扶补助330万元。根据《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集中开展2024年度市级挂钩结对帮扶走访活动的通知》(温委农〔2024〕3号)要求和33位市领导每位10万元的标准测算,安排补助资金330万元。

二、2025年春节慰问补助265万元。根据《市委办公室关于市领导开展2025年春节慰问活动建议方案》和市领导春节慰问情况,按照四区三市被慰问乡镇(街道)每个20万元、五个县被慰问乡镇(街道)每个25万元的标准测算,安排补助资金265万元。

请你们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等要求,认真及时做好资金分配、拨付,强化财政资金监管,确保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附件:2025年第一批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农业农村局  

温州市乡村振兴局

2025年3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5年第一批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县(市、区)

挂钩帮扶补助

(万元)

春节慰问资金

(万元)

小计

(万元)

合计

330

265

595

鹿城区

-

20(藤桥镇)

20

龙湾区

-

20(海滨街道)

20

瓯海区

-

20(潘桥街道)

20

乐清市

-

20(岭底乡)

20

瑞安市

-

20(林川镇)

20

龙港市

-

20(芦浦第一社区联合党委5、舥艚第一社区联合党委5、舥艚第三社区联合党委5、平等第一社区联合党委5)

20

永嘉县

50(界坑乡20、东城街道20、云岭乡10)

25(东城街道)

75

洞头区

20(大门镇)

20(霓屿街道)

40

文成县

70(二源镇20、平和乡20、桂山乡10、公阳乡10、铜铃山镇10)

25(大峃镇)

95

平阳县

50(凤卧镇20、怀溪镇20、闹村乡10)

25(怀溪镇)

75

泰顺县

70(南浦溪镇20、雪溪乡20、包垟乡10、东溪乡10、大安乡10)

25(雅阳镇)

95

苍南县

70(莒溪镇20、藻溪镇20、赤溪镇20、桥墩镇10)

25(藻溪镇)

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