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关于拨付2025年度第一批粮食品牌建设奖励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02浏览次数:来源:温州市财政局字体:[ ]

温财农〔2025〕5号

瑞安市、苍南县财政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农业农村新动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若干政策意见》(温政发〔2023〕4号)等文件要求,经企业申报、相关部门审核,现将2025年度第一批粮食品牌建设奖励资金30万元下达给你们。其中,瑞安市10万元(瑞安市金川高山有机稻米专业合作社),苍南县20万元(温州中米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温州丰登米业有限公司)。

本次下达的产业政策资金通过温州市级粮食风险基金专户拨入各县(市)粮食风险基金专户,专项用于粮食品牌建设奖励,请你们严格按照《温州市区产业政策奖补资金兑现管理办法》(温政办〔2023〕13号)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做好产业政策兑现工作,加强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滞留、挪用资金,切实发挥资金效益。

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5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