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市财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学习(扩大)会,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结合财政部门如何更好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开展研讨交流。 会上,局党组书记、局长贾黎春带领中心组成员和列席同志学习《条例》内容,并深入剖析违反《条例》的主要风险点。 会议指出,《条例》是党中央、国务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重要性制度文件,是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重要成果,对于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从源头上狠刹奢侈浪费之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财政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过紧日子”的必要性,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到刀刃上。 会议强调,要加强学习宣传,组织党员干部对《条例》进行逐条学习、系统解读,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并以创成全国文明单位为新起点,进一步营造节约型机关建设的浓厚氛围;要降低行政成本,牢固树立节约也是增收的理念,细化经费管理、物资采购、公务接待等工作流程和制度,进一步精简会议和各类活动,加快构建市域政府采购集采竞价机制,重塑行政事业单位竞争性租车服务系统;要严格预算编制,结合2026年预算编制工作,强化预算绩效前置审核和评价结果应用,进一步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非必要、非急需项目预算,科学评价单位厉行节约使用财政资金情况,并将评价结果作为分配因素;要强化监督检查,结合月度正风肃纪行动,加强对机关内部厉行节约执行落实的监督。深化“五督”联动,加大财会监督力度,助力推进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会上还开展了端午节前集体廉政谈话提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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