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温州市财政局党组关于陈佩昊等同志试用期满转正的通知
温财党组〔2025〕43号
县(市、区、功能区)财政局,市局各处(局)室、直属单位:
陈佩昊(温州市财政局办公室副主任)、陈洋(温州市财政局会计处副处长)等2名同志一年试用期已满,经考核合格,同意转为正式任职。任职时间从2024年6月起计算。
中共温州市财政局党组
2025年8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