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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11/2025-00094 主题分类 财政
组配分类 专项经费 发布机构 温州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5-08-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5年发改产业政策专项资金的通知


温财建〔2025〕11号

各区(功能区)财政局、发改局(经发局):

为进一步做好产业政策“直达快兑”工作,提高财政资金绩效,按照《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区产业政策奖补资金兑现管理办法的通知》(温政办〔2023〕13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现下达各区(功能区)2025年发改产业专项资金600万元,并相应增加你区(功能区)2025年“2169999”等支出预算指标(详见附件1)。

本次下达的资金专项用于《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部分市级产业政策的通知》(温政办〔2021〕83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温政发〔2023〕6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5年温州市级产业政策的通知》(温政发〔2025〕8号)中战略性新兴产业、服务业等产业政策兑现。

请各地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健全完善财政资金的使用、监管和跟踪问效制度,做好产业政策兑现工作。同时,对照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自评(详见附件2),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完成,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附件:1.2025年市发改产业政策专项资金(转移支付)分配表

           2.2025年市发改产业政策专项资金(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8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5年发改产业政策专项资金(转移支付)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属地

发改产业政策专项资金-

服务业(2169999)

发改产业政策

专项资金

-战略性新兴产业(2069901)

合计

1

鹿城区

290

50

340

2

瓯海区

115

5

120

3

龙湾区

100

10

110

4

洞头区

15

5

20

5

海经区

5

5

10

合计

525

75

600

附件2

2025年发改产业政策资金(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序号

县(市、区)

产出指标

效益指标

数量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奖励服务业小升规企业数量

奖励战略性新兴

产业小升规

企业数量

服务业

增加值增速

战略性新兴产业

提质提速发展

1

鹿城区

≧40家

≧11家

≧5.5%

进一步推进

2

瓯海区

≧40家

≧3家

≧5%

进一步推进

3

龙湾区

≧20家

≧6家

≧6%

进一步推进

4

洞头区

≧3家

≧2家

≧6%

进一步推进

5

海经区

≧1家

≧4家

≧5.5%

进一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