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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温州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加强财政法治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财政保障。现将我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履行职能,提升财政治理水平。面对复杂严峻形势,顶压前行实现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47.03亿元,同比增长2.3%,税占比80%,财政收入量质齐升。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完善过紧日子负面事项清单,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管理,从严压减市本级非刚性支出超70亿元。强化预算绩效全过程管理,健全财政政策定期评价和动态退出机制,有效节约财政资金。纵深推进市级资源资产盘活,财政资源配置效能持续提升。全力防范“三保”、债务、社保等领域重大风险。用足用好中央一揽子化债政策,稳妥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切实筑牢财政安全运行屏障。发布新版市级产业政策清单,精准兑现奖补资金14.8亿元,惠及企业群众1.7万户(人)次。 (二)完善制度体系,夯实依法行政基础。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立项-制发-实施-清理”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制定出台《温州市级政策性粮食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温州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温州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温州市本级事业单位出资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4部行政规范性文件,财政制度体系日趋完备。高标准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废止、宣布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8件。 (三)健全决策程序,提升行政决策质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立项申报、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法制审核、集体审议等法定程序,实施决策目录化管理,定期公开决策事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优化完善案审机制,全面提升办案质效。建立并实施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意见征询机制、法规处固定列席局长办公会议、决策实施效果评估机制,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 (四)加强法制审核,筑牢防范风险堤坝。单设法制审核专业机构,配强专业审核力量。细化编制局法制审核目录清单,逐步扩大审核范围,涵盖了重大行政决策、政策文件、合同、执法决定、政府信息公开等事项。健全“初审+复审+集体审”内部法制审核工作流程,创新审核方式方法,积极运用会议审查、现场审查方法,创新开展公平竞争集中实质审查,源头预防和消除各类法律风险。 (五)严格规范执法,提升行政执法质效。深化“综合查一次”改革,大力推进跨部门跨层级跨领域联合监管。推动同一单位多事项、同一事项跨层级“一次检查、全面体检”。统筹执法资源,实行检查计划“月报备”制度,严格控制入企检查频次。全年开展行政执法检查7次,同比减少74.08%,其中“综合查一次”占比57.14%;办结行政处罚案件15件,执法过程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常态化开展执法监督和案卷评查,积极推进涉企行政指导,提升规范文明执法水平。 (六)推进政务公开,加快“阳光财政”建设。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信息公开原则,夯实主动公开工作基础,扩大主动公开范围;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为申请人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条件,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全年发布政务信息1331条,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1件,按时办结答复率100%。 (七)化解矛盾纠纷,营造良法善治环境。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妥善处理信访件283件。扎实推进政府采购集中行政裁决改革试点,建立健全“统一受理,统一流程,统一审查,统一判定,统一尺度”裁决机制,行政裁决更加公正高效。完善行政复议诉讼办理机制,全年办结复议诉讼案件12件,无一败诉或被纠错。积极运用调解和解方式化解矛盾,成功调解复议案件1件、政府采购举报投诉案件22件,实现案结事了。 (八)加力普法宣传,提升法治宣传实效。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八进”活动,将党内法规、宪法法律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内容。深入开展“集中学法”“上门送法”“以案释法”法治宣传活动,定期编发财政执法典型案例,大力宣传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及财政政策,不断扩大财政法规政策的知晓度。 二、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2025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标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如部分同志法治意识还不够强、执法业务能力还有待加强、法治宣传方式方法创新性不够、实效性还有待提升等。 三、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党组书记、局长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全年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7次,组织开展集体学法4次、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1次,带头提升法治理论水平。严格执行向市人大报告依法履职情况制度,认真落实年度述法工作。严格遵守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全年出庭或委托其他负责人出庭3次,参加庭审观摩活动1次,以“关键少数”带动全局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四、2026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6年,温州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扣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补短板、强弱项、提质效,全面提升财政法治建设水平,力争为温州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贡献财政力量。一是持续强化党的领导,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推进财政法治建设走深走实;二是持续完善制度体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全面提升财政治理效能;三是持续强化执法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四是持续优化法制审核,巩固拓展审核范围,提升审核质量,筑牢安全防线;五是持续深化普法宣传,创新方式方法,不断提升普法宣传实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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