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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300002518575R/2026-1010533175 主题分类
组配分类 专项经费 发布机构 温州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6-04-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下达2025年温州市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补助经费的通知


温财资环〔2026〕3号

各有关县(市、区)财政局、应急管理局:

根据温州市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关于实施防汛防台抗旱一表统管2025年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和温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经费的补助办法的通知》规定,结合考核情况,现下达对全市2025年规范化建设考核验收通过的134家避灾安置场所建设补助资金共计50万元,并相应增加你县(市、区)2026年度“2249999 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预算指标(具体补助金额详见附件)。

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补助资金主要用于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相关工作支出,不得用于发放单位个人奖励。请各地财政部门切实加强补助资金绩效管理,及时拨付补助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1.2025年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市级补助资金汇总表

           2.2025年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绩效目标表

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4月13 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5年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市级补助资金汇总表

序号

单位

补助金额(万元)

1

鹿城区应急管理局

2

2

洞头区应急管理局

3

3

瑞安市应急管理局

3

4

永嘉县应急管理局

12

5

文成县应急管理局

16

6

平阳县应急管理局

6

7

泰顺县应急管理局

1

8

苍南县应急管理局

4

9

龙港市应急管理局

3

合计

50

附件2

2025年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温州市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补助经费

市级主管部门

温州市应急管理局

年度金额

50万元

总体目标

加强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提升基层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增强避灾安置场所服务保障水平,在灾害来临前及时转移安置群众保障好群众的基本生活,有效应对自然灾害、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新增规范化避灾

安置场所

≥99家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升避灾安置能力

有所提升

2025年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绩效目标表

序号

县(市、区)名称

产出指标

效益指标

数量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规范化避灾安置场所

提升避灾安置能力

1

鹿城区

2个

有所提升

2

龙湾区

1个

有所提升

3

洞头区

3个

有所提升

4

瑞安市

6个

有所提升

5

永嘉县

20个

有所提升

6

文成县

36个

有所提升

7

平阳县

12个

有所提升

8

泰顺县

2个

有所提升

9

苍南县

10个

有所提升

10

龙港市

7个

有所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