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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财建〔2026〕12号 市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交通运输局: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6年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浙财建〔2026〕34号)和浙江省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现将2026年省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调整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专项用于市交通运输部门及相关县(市、区)公路水运的管理、养护、建设等交通运输事业发展支出,并相应增加你单位和县(市、区)2026年“2140199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预算指标。 请各县(市、区)和有关单位收到本通知后,及时拨付和规范使用资金,及时掌握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并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同时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对照绩效目标抓好落实,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任务和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6年省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分配明细表.et 2.2026年省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整体绩效目标表.et 3.2026年省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区域绩效目标表.et 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6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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