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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浙财监督〔2024〕19号),我局成立检查组,开展了2024年度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检查。现将检查情况公告如下: 一、被查单位 温州市人力保障与社会保障局 二、检查发现的问题 1.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方面,在建工程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会计核算科目有误。2.会计基础工作方面,记账凭证要素填列不完整。3.内控管理方面,未履行对下属单位财务监管职责。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我局已出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单位限期整改,相关单位均已组织整改并反馈我局。 特此公告。 温州市财政局 2026年3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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