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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财政局局长余中平 (2018 年8 月28 日)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市2017 年市级财政决算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7 年市级财政决算情况 2017 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也是我市财税工作服务中心大局、取得显著成绩的一年。一年来,全市财税系统广大干部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自觉接受市人大、市政协监督指导,紧扣生财聚财用财三篇文章,迎难而上、积极作为,圆满完成年初各项任务,决算情况总体较好。 (一)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7 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1.2 亿元,完成预算 100.1%,同口径增长5.6%(按年初预算口径,可比增长7.1%),与向市第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一致。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9.3 亿元,完成预算101.2%,剔除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和省拨车辆购置税一次性因素后为92.3 亿元,同口径增长6.4%,与向市第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一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超过年初支出预算,主要是上级专项补助收入增加,相应增加本级支出。 市级总体收支(平衡)决算情况: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1.2亿元,加上转移性收入177.3 亿元(包括中央四税返还收入22.5 亿元、省转移性支付收入51.4 亿元、区上解省收入29.4 亿元、县市区上解市收入5.6亿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33.6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3亿元、调入资金和上年结转项目18.5亿元),收入合计278.5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9.3亿元,加上转移性支出179.2亿元(包括市上解省支出27.4亿元、区上解省支出29.4 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2.9亿元、一般债务转贷支出16.7亿元、设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1亿元、中央四税返还区支出5.9亿元、补助县市区和结转下年项目支出72.8亿元),支出合计为278.5亿元(收支合计数均比向市第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增加3.0 亿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省转移支付收入增加,市对县市区转移支付支出相应增加)。 收支相抵,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1.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主要科目决算情况 (1)主要科目收入情况。增值税28.0亿元,下降2.0%,其中营改增增值税13.3亿元,下降19.6%;营改增增值税收入下降,主要是“营改增”减收效应显现和上年高基数因素。企业所得税13.4 亿元,增长36.4% ,主要是股权转让所得一次性分成以及上年低基数因素。个人所得税6.5亿元,增长15.3%。非税收入18.8 亿元,增长18.4% 。 (2)主要科目支出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0亿元,完成预算100.2%,增长2.6%。公共安全支出11.3亿元,完成预算107.8%,增长8.1%。教育支出24.4亿元,完成预算100.1%,增长9.9% 。科学技术支出3.7 亿元,完成预算101.0% ,增长13.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亿元,完成预算101.2%,增长38.9%(上述主要科目收支决算数与向市第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一致)。预备费预算安排1.2亿元,已使用1.2亿元。 2.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预算周转金的规模和使用情况 2017年市级财政年初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3亿元(统筹用于市级支出),年末补充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1 亿元,基金余额为24.3亿元。2017年预算周转金规模无变化,余额2.4亿元,主要用于调剂预算年度内季节性收支差额。 3. 上下级财政转移支付情况 2017 年,市级对各县市区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支出共65.9 亿元,其中:对各区税收返还5.9 亿元,对各县市区一般性转移支付38.7 亿元、占转移支付总额的64.6%,对各县市区专项转移支付21.3 亿元,占转移支付总额的35.4% 。 (二)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7 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261.1 亿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8.9%,同口径增长47.4%,与向市第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一致;加上上级补助收入4.7 亿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01.0 亿元,调入资金和动用上年结转23.2 亿元,收入合计390.0 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243.5 亿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8.0%,同口径增长92.0%,与向市第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一致;加上对县市区转移支付支出37.9 亿元,调出资金和结转下年支出7.6 亿元,专项债务转贷支出61.8 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39.2 亿元,支出合计390.0 亿元(收支合计数均比向市第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增加3.9 亿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上级补助收入增加,对县市区转移支付相应增加)。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增长较快,主要是市级土地出让金收入大幅增长因素。 收支相抵,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市级社保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7 年市级社保基金收入165.3 亿元,完成预算110.0%,比上年增长0.1%。市级社保基金支出158.3 亿元,完成预算100.2%,比上年增长1.8% 。收支相抵,当年收支结余7.0 亿元。2017 年市级社保基金收入和支出决算数分别比向市第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的收入执行数减少3.9 亿元、支出执行数增加0.4亿元,变动的原因主要是报告执行数时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未按原计划清算完成,收支都做了修正。 (四)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7 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4380 万元,完成预算119.7% ,比上年增长87.9%(增长较快,主要是部分市属国有集团公司利润上升原因)。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2454 万元,完成预算83.6%,比上年下降20.6% (支出下降,主要是上年高基数因素);加上按照中央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力度的要求,调出资金832 万元;加上结转下年支出1094 万元,支出合计4380 万元。收支相抵,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平衡。各项收支决算数与向市第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一致。 (五)2017 年市区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1. 政府债务限额 2017年省财政厅核定温州市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491.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08.2亿元、专项债务限额383.2 亿元。 2. 政府债务余额 2017年末温州市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486.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03.2 亿元、专项债务383.2亿元。 3. 政府债务新增、置换和偿还情况 2017 年,温州市区新增地方政府债券51.7 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8.1 亿元、专项债务33.6 亿元。温州市区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政府债务77.9 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0.5 亿元、专项债券67.4 亿元。温州市区偿还到期地方政府债券5.0 亿元,全部为一般债务。 (六)列入人代会审查的80 个部门决算情况 2017 年80 个列入人民代表大会审查部门的年初预算106.2 亿元,年中追加减调整11.0 亿元,全年支出110.3 亿元,总预算执行率为94.1%。其中10 个重点审查部门的情况如下: 共青团温州市委:年初预算5246 万元,年中追加调整571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等基本支出追加392 万元,项目支出追加179 万元),全年支出5782 万元,总预算执行率为99.4%; 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年初预算18138 万元,年中追加调整301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等基本支出追加772 万元,项目支出追减471 万元),全年支出17231 万元,总预算执行率为93.4%; 温州市工商业联合会:年初预算754 万元,年中追减调整120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等基本支出追加131 万元,项目支出追减11 万元),全年支出866 万元,总预算执行率为99.1%; 温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年初预算9098 万元,年中追加调整381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等基本支出追加814 万元,项目支出追减433 万元),全年支出9317 亿元,总预算执行率为98.3%;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年初预算18957 万元,年中追加调整2497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等基本支出追加2269 万元,项目支出追加228 万元),全年支出20060 万元,总预算执行率为93.5%; 中共温州市委老干部局:年初预算2059 万元,年中追加调整223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等基本支出追加235 万元,项目支出追减12 万元),全年支出2253 万元,总预算执行率为98.7%。 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年初预算11841 万元,年中追加调整3318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等基本支出追加1615 万元,项目支出追加1703 万元),全年支出13834 万元,总预算执行率为91.3%; 中共温州市委党校:年初预算8843 万元,年中追加调整4360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等基本支出追加714 万元,项目支出追加3646 万元,主要是市委党校迁〈扩〉建工程资金追加),全年支出12758 万元,总预算执行率为96.6%; 温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年初预算594 万元,年中追加调整80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等基本支出追加88 万元,项目支出追减8 万元),全年支出662 万元,总预算执行率为98.2%。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温州市支会:年初预算562 万元,年中追加调整5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等基本支出追加72 万元,项目支出追减67 万元),全年支出541 万元,总预算执行率为95.4%。 (七)市级功能区财政决算情况 市级功能区(含市浙南产业集聚区、市瓯江口产业集聚区、市生态园区)财政决算情况见相关材料。 二、主要财税工作措施 (一)着力壮大实体经济,助力新旧动能转换。整合涉企专项资金保障“科技新十条”“培育新动能21条”等政策落实,大力支持“机器换人”“两化”融合和智能制造示范培育等,统筹安排转型升级专项资金1.2亿元,新增科技专项资金5000万元,为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壮大新兴产业起到了显著的引导作用。出台企业“上市十条”意见,设立5亿元上市风险共担基金,2017 年市区两级财政拨付企业上市优惠政策经费3500万,拟上市企业申请风险共担基金6000 万元。深化政府产业基金运作,省、市合作设立20亿元的浙江温州转型升级产业基金,市级设立10 亿元的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基金。全市政府产业基金规模达到64.2 亿元,市本级政府产业基金新设6支子基金,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基金设立8支创投子基金。全面落实国务院6项减税措施,优化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政策,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全年全市财政地税部门共落实各项优惠103.4亿元,切实激发企业活力。 (二)积极创新体制机制,争创发展改革优势。深编细编“四大预算”,将政府投资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统一编制和管理,率全省之先实现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全覆盖”。全面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工作,编制2016 年政府部门综合财务报告。全面发挥新一轮省、市财政体制重要作用,进一步完善洞头区、瓯江口、大罗山财政体制,圆满完成省、市、区财政结算工作。完善市区城建财权分配体制,理顺市区城市建设和管养体制,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强化政府采购监管,我市全域上线“政采云”平台,政府采购正式迈入“云时代”。继续深化财政支农体制机制改革,落实各项惠农富农强农政策,市级安排3.8 亿元财政资金支持“五水共治”、劣V 类水治理。加快推进PPP 项目落地,纳入财政部PPP 平台项目79 个,总投资1503 亿元,已落地19 个,入库数量、金额和落地数量均居全省前列。省市合作设立规模10 亿元的浙江温州基础设施投资(含PPP)基金,支付资金4500 万元用于杭温铁路一期项目。积极助推“大建大美”,安排政府投资预算77.5 亿元,重点保障市域铁路、高速公路、国际机场等重大项目及“交通治堵”“市政管养提升”和教育卫生等工程建设。 (三)着力优化支出方向,努力保障民生福祉。厉行节约过“紧日子”,2017 年市级部门项目支出压减10%、一般性支出压减5%,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11.3%。加大重点民生事业投入力度,确保新增财力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民生。市本级安排十大民生工程项目1.4 亿元。完善高校综合定额拨款机制,高职生均拨款达到1.2 万元,积极保障学前教育,做好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和困难学生资助经费保障,支持“学有所教”。综合医改取得实质性突破,率先在全省建立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和薪酬制度,初步形成分级诊疗体系,完善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实现“病有所医”。关爱老年群体,保障市区建立身份智能识别系统,大力推进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和社区微型养老院建设,推进“老有所养”。此外,还加大对“平安温州”、“米袋子”、“菜篮子”、公交、文化、体育等方面的投入,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的稳定和谐。 (四)注重财政绩效提升,全面加强风险防范。进一步整合财政监督职能,完善“1+8+X”内控制度体系,加强重点领域财税监管,真正做到“资金流到哪里,监督就跟到哪里”。出台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办法,深化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试点项目绩效评价、财政专项资金重点评价,连续四年获得全省市级优秀单位称号。认真做好“五算”审核,审核投资达到121.72 亿元,核减8.9 亿元。出台新的财政资金竞存标准,举办四期竞争性存放公开招标,累计竞存资金达83 亿元。深化专项资金改革,完善结余资金清理,盘活存量资金4.6 亿元。认真贯彻落实地方性政府债务管理相关规定,做好政府债务风险防控,提前完成五年化债计划,完成市区存量债务置换77.9 亿元,节约财务费用3.1 亿元。向省财政厅争取获得市区新增债券56.7 亿元。积极应对养老基金支付风险,坚决守住风险底线。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在财政管理过程中,还存在各项民生、刚性支出增长迅速,财政支出压力更加突出,部分项目资金支出绩效不高,少数部门财政专项资金执行管理有待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需进一步加强防范等问题。对此,我们高度重视,将通过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严格管理等一系列扎实有效的举措切实加以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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