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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财农〔2021〕1号 根据《关于做好新一轮扶贫结对帮扶工作的通知》(温委办发〔2018〕88号)、《关于市级扶贫结对帮扶安排调整的通知》(温扶组〔2020〕7号)和《关于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海岛开展春节慰问和走访慰问困难群众的通知》(温委办传〔2019〕41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下达2021年挂钩帮扶和春节慰问资金合计650万元(详见附表),并相应增加你们“2130599 其他扶贫支出”预算指标。 本次下达市级补助资金按照2020年市级组织挂钩帮扶项目和2021年市级春节慰问活动情况进行分配,其中:挂钩帮扶资金按照每位市领导人均10万元挂钩项目补助资金测算,共安排补助资金360万元;春节慰问资金按照鹿城等四区三市被慰问乡镇20万元,其他县被慰问乡镇25万元测算,共安排补助资金290万元。请各地严格按照《完善市级扶贫结对帮扶资金和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温扶组〔2019〕4号)及《温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温财农〔2020〕18号)等文件规定,做好项目管理和资金拨付等工作,确保资金及时发挥效益。
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扶贫老区工作办公室 2021年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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