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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财政局转发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17浏览次数:来源:温州市财政局字体:[ ]

温财采〔2022〕4号

市级各预算单位: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地方预算单位做好2022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财办库〔2022〕54号),浙江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4号,附件1),现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及时创建“管理账号”

市级所有预算单位应于3月21日前统一填报《温州市级预算单位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情况表》。具体路径:通过浙政钉——温州市本级政府采购业务交流群——《温州市级预算单位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情况表》在线编辑填报相关信息(已有账号相关信息无变化的请备注),由市财政局批量开通。管理账号开通后,账号及密码信息将以手机短信方式通知联系人,由联系人登录并激活账号。具体操作详见《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采购人操作手册》(附件2)——开通采购人“管理账号”流程——首次登录激活“管理账号”。

二、按时填报预留份额

各预算单位应于3月25日前通过“832平台”采购人管理系统(cg.fupin832.com)填报2022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由主管预算单位进行确认汇总。具体填报要求为:各预算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年度食堂食材采购总额10%的比例填报预留份额。无食堂的预算单位,应在系统中注明“无食堂”,对其预留份额不作要求;共用食堂的,相关单位应共同确定一个单位作为代表填报预留份额,其余单位在系统中注明“与XX单位共用食堂,由XX单位预留采购份额并实施采购”;食堂外包的,应按规定填报预留份额。具体操作详见《地方预算单位2022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填报及确认汇总操作指南》(附件3)。

三、尽快开通“交易账号”

各预算单位应尽快登录采购人管理账号开通“交易账号”。无食堂及共用食堂的预算单位,无需开通交易账号;食堂外包的,应为具体采购执行主体开通交易账号。具体操作详见《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采购人操作手册》——开通采购人“交易账号”流程。

四、相关说明及要求

预算单位及工会组织通过“832平台”,职工个人通过“832平台”微信小程序;预算单位通过政采云“乡村振兴馆”832专区,工会组织及职工个人通过政采云微信小程序“超职购”832专区等途径购买的相应数据都将计入预算单位年度预留份额任务完成数。

各预算单位应在11月底完成预留份额任务并支付货款。市财政局将定期通报各单位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进展,并择机适时将该项工作纳入对单位工作考核。

政策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反馈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联系电话:88538035,88588523。

附件:1.《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4号).doc

2.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采购人操作手册.pdf

3.地方预算单位2022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填报及确认汇总操作指南.pdf


温州市财政局

2022年3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