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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财监督〔2024〕1号 市局各处(局)室、直属单位: 现将《关于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县(市、区、功能区)财政局可结合当地实际和单位职责,参照执行。 温州市财政局 2024年3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加强财会监督工作,更好发挥财政部门主责监督职能,切实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经秩序,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印发的《浙江省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会监督的重要论述,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突出政治属性,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要求,聚焦财政、财务、会计等领域,构建权威高效的财会监督体系,提升财会监督效能,助力推进清廉财政建设,为忠实践行“八八战略”,以“两个先行”打造“重要窗口”保驾护航。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财会监督全过程各方面,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有效贯彻落实。 (二)坚持依法监督。按照全面依法治国要求,严格执行财会监督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切实增强执行效果。根据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及时完善财政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体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依法依规开展监督,严格执法、严肃追责。 (三)坚持统分结合。遵循“统一领导、分工负责、配合协调”原则,财会监督职责由财政监督专职处室和业务管理处室共同履行。专项监督与日常监督有机协调、高效运行,实施监督时两者应当协调配合,信息共享,形成合力,切实将财会监督贯穿于财政管理的全过程。 (四)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梳理、查摆财政、财务、会计工 作的短板和薄弱环节,聚焦党委、政府重大政策贯彻落实、财经纪律领域、预算管理、行业管理及执业质量等重点领域的多发、高发、易发问题,以“小切口大牵引”理念强化财会监督。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履行财政部门主责监督职责。坚持科学生财、创新聚财、精明理财、高效用财、勤廉管财,加强预算管理监督,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制定财会监督年度工作计划,牵头组织对财政、财务、会计管理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加强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政府采购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完整,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对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的监督,督促指导相关单位规范财务管理,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加强对会计行为的监督,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加强对资产评估和代理记账行业的监督,规范行业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监督方式包括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专项监督包括国家统一组织的监督项目、省级组织的全省性监督项目、市级组织的监督项目和其他工作需求监督项目。 (二)完善财会监督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财会监督主体横向协同机制,加强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各单位、中介机构、行业协会等监督主体横向协同;建立健全财会监督纵向联动机制,加强财政部门上下联动,因地制宜联动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财会监督与其他监督的贯通协调机制,推进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的贯通协调,强化各类监督成果共享;畅通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渠道,将群众举报和信访投诉反映的普遍性问题作为财会监督的重要内容。 (三)保障重大政策贯彻落实。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聚焦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防止资本无序扩张,落实财政改革举措,综合运用检查核查、评估评价、监测监控、调查研究等方式开展财会监督,严肃查处财经领域违反中央宏观决策和治理调控要求、影响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的违纪违规行为。聚焦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等要求,对重大政策贯彻落实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线索进行专项核查,督促推动问题整改和追责问责工作。聚焦预算编制、执行和决算等环节,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加大对集中财力办大事转移支付资金的监督力度,强力推动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四)强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加强对财经领域公权力行使的制约和监督,严肃财经纪律。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严禁违反规定乱开口子、随意增加预算;筑牢兜实基层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底线,保障基层财政平稳、可持续运行;规范国库管理,进一步加强财政专户和暂付款管理,强化直达资金常态化监管,严肃预算管理,严格支出执行;严格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规定,有效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守牢系统性风险底线;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监督,规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严肃查处财政收入虚收空转、违规返还财政收入、乱设财政专户、违规处置资产、违规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违规兴建楼堂馆所、虚报冒领财政补助资金、预算绩效管理不到位、基层财政制度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五)加强财政内部监督。严格落实落细内部财会监督制度具体要求,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自我约束和监督体系,强化内部制度执行刚性,改进内部监督的方式与方法,结合巡察、审计等发现问题的整改,围绕财政内控“1+9+X”制度的落实,对处室的核心业务开展全流程、穿透式、提醒式的内控检查,重点对履行财政管理职责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财政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等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加强财政内控与纪检监察的业务融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在防范业务与廉政风险的作用。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不断完善财政核心业务全流程操作规程等财政内控制度,建立规范、有效、系统化的内控执行体系。结合财政业务一体化建设进度,着力推进内控信息化建设。在内部审计和内部巡察监督中,重点关注下属单位和企业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的合法性、真实性以及资产的完整性、安全性。 (六)严厉打击财务会计违法违规行为。保持“严监管、零容忍”,切实强化财会执法检查,整顿规范财务会计秩序。持续加大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力度,依法严惩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单位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加强对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金融企业等的财务、会计行为监管,严肃查处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失效、虚构经济业务、会计信息严重失真等问题,确保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和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加强资产评估机构、代理记账机构等中介机构执业质量监管,开展评估行业专项监督,强化行业日常监管和信用管理,持续开展挂名执业和“有证无备”等行为专项整治,进一步提升中介机构风险意识和执业水平。从严从重查处影响恶劣的财务舞弊、会计造假案件,强化对相关责任人的追责问责。加大对内部治理薄弱、执业质量较差、受到投诉举报频次较高的中介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按照有关规定将线索移交有关部门。 (七)夯实财会监督基础工作。严格执行财会监督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根据法律法规,及时修订财政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和监督检查等制度,切实增强执行效果。大力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分类型、分领域优化完善跨部门财会监督专家人才库,健全财会监督人才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统筹推进财会监督数字化建设,打造财会监督数字化管理系统,实现监督检查的计划、实施、复核和执行闭环在线管理;加强财政系统数据应用分析,充分挖掘各类财政系统数据,选择相应的数据主体、类型和流程,菜单式组合为专项监管模块,实施针对性监管,推动财会监督互联共享、精密智控,切实提升监管效能。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工作统筹。服务保障经济发展大局,与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相结合、与“五好服务”相结合、与健全现代预算制度提升财政治理相结合,统筹做好日常财政工作和专项任务,有序推进财会监督各项工作,进一步提升财会监督工作的力度、广度和深度。强化内部协作,加强财政监督与政府采购监管、绩效管理、资产管理、会计管理等局内部其他监督类业务的融合,明晰专职监督处室与业务、资金管理处室的监督职责范围,加强信息共享,形成专职监督和日常监督紧密融合、通力协作的财政大监督格局。 (二)强化成果运用。推动财会监督发现的各类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在开展财会监督时立行立改,对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的问题,统筹制定整改措施。对拒不整改或者整改超期的单位,加大处理力度。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抓早抓小,坚决纠治。对发现的普遍性、典型性问题,要举一反三,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建立问题反馈机制,对涉及到财政内部管理问题,由各检查牵头单位抄送至相关问题管理责任单位落实整改。对违法违规问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查处,强化追责问责。加强典型案例通报,加大公开曝光力度,发挥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 (三)强化宣传引导。加强财会监督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在依法合规、安全保密等前提下,大力推进财会信息公开工作,提高财会信息透明度。加强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和网络媒体等平台,通过经验交流会、以案释法等方式加强对财会监督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工作成效的总结推广和宣传报道,向社会传递树正气、强监管、严处罚的明确信号,发挥警示教育作用,为加强财会监督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1.附件1.温州市市级部门预算管理财政监督办法.docx 3.附件3.温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监督检查办法.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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