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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财农〔2021〕25号 各县(市、区、功能区)财政局、水利局,市有关单位: 为支持市本级及市辖区水利工程物业化管理和小型水库巡查管理工作,根据《关于培育农业农村新动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若干政策意见》(温政发〔2020〕15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现将2021年度水利工程物业化管理和小型水库巡查市级以奖代补资金合计609.5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表),并相应增加你们“2120804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预算指标。 请你们收到资金后,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加强工程运行管理和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1年度水利工程物业化管理市级以奖代补资金计划表.docx 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水利局 2021年1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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